个税政策消息被误读 “起征点”应为“免征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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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诸多媒体纷纷报道了“国务院将讨论提高个税起征点”等相关新闻。对此,某知名财税专家无语却又哭笑不得——这些新闻中将“免征额”和“起征点”混淆不分。 事实上,关于国内现行个税政…
近期,诸多媒体纷纷报道了“国务院将讨论提高个税起征点”等相关新闻。对此,某知名财税专家无语却又哭笑不得——这些新闻中将“免征额”和“起征点”混淆不分。
事实上,关于国内现行个税政策,部分个人和媒体将2000元称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这本身就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应为“免征额”。
“起征点”和“免征额”的性质是不同的,对纳税人税负影响也相差甚远。
事实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官员曾专门解释这两个概念的区别,毕竟这直接关系到对扣除标准调整的认识。
起征点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当课税对象数额低于起征点时,不征税;当课税对象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就其全部数额(请注意此处是“全部数额”)征税。
免征额则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通俗地说就是扣除额。当课税对象数额等于或低于免征额时,不征税;当课税对象数额超过免征额时,只就其超过部分(请注意此处是“超过部分”)征税。
显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表示“将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以及媒体所报道的有消息称,个税的扣除额有望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这里所谓的扣除额即为个税免征额,并非个税起征点。
来源: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