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GDP增速上调0.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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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根据最终核实结果,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速调整为9.2%,比初步核实数提高了0.1个百分点。 根据公告,国家统计局根据有关统计年报和部门会计、…
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根据最终核实结果,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速调整为9.2%,比初步核实数提高了0.1个百分点。
根据公告,国家统计局根据有关统计年报和部门会计、财政决算资料,在初步核实数的基础上,对2009年GDP数据进行了最终核实。结果显示,2009年GDP现价总量为340903亿元,比初步核实数增加了39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比初步核实数提高了0.1个百分点。
对于经济增速的调整变化,国家统计局介绍,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数据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我国GDP的核算要经过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通常在一个年度结束以后,在下一个年度的年初、年中和年底分别发布。
最新公告显示,2009年,我国三次产业现价总量分别为35226亿元、157639亿元和148038亿元,对当年GDP增长分别贡献10.3%、46.3%、43.4%。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