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应为跨境人民币结算扩容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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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近日联合审定北京、天津、内蒙古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67359家企业参加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这些试点企业自12月3日起可按…
央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近日联合审定北京、天津、内蒙古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67359家企业参加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这些试点企业自12月3日起可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推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是我国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减少对美元依赖的重要步骤。我国政府稍早时候已表示特别关注美国财政赤字和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可能会引发通胀,使美元贬值,进而伤害中国持有的巨额美元资产。尽管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仍是遥远的目标,但在当下用人民币结算相当部分的贸易,对我国有很多好处。比如,将减少中国出口商的汇率风险,还可以减少我国外汇储备的积累。鉴于最近的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严重打压了欧元,汇兑风险加剧,再加上眼下国际国内环境仍处在深刻复杂的变化之中,尤其欧美等大国经济复苏乏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也依然存在,国际主流结算货币汇率浮动,给企业贸易结算带来了较大风险。因此,随着我国对外贸易量的不断增长,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进一步推进势在必行,而且,人民币的国际化,最初必须通过跨境贸易渠道扩大人民币流出境外的份额,从而形成一定的规模,进而为人民币国际化的第二步、第三步奠定坚实基础。
自2009年7月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以来,我国在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迅速发展方面,给予了很多政策倾斜和支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及时出台,使得人民币资金结算、清算渠道便捷、顺畅,人民币出口退(免)税及进出口报关政策清晰明确,操作流程便利,受到了试点企业的普遍欢迎。从5个试点城市到如今扩至20个试点地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已遍布全国大多数省(市),试点企业从365家扩大到67359家,试点正在向纵深推进。资料显示,自试点开始至今年9月末,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970.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结算金额177.3亿元,货物贸易进口结算金额1570.9亿元;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结算金额222.6亿元;为境外参加银行共开立493个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账户余额191.4亿元。而自今年6月扩大试点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量大幅增长,各试点地区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400亿元,是试点扩大前结算量的7倍多。
下一步,为了确保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能够由试点转为全面铺开,还要着力解决当前跨境结算中的几个制约因素。
首先,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迅速发展,如果人民币紧盯美元,或者名义上通过汇改已退出盯住制而实际上依然是盯住美元,而且人民币存在持续的单边升值压力,那么,尽管未来人民币的资产方愿意接受人民币,但人民币的负债方怕就不愿意接受人民币了。因此,必须切实加快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步伐,变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人民币汇率为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人民币汇率;变紧盯美元的盯住汇率制度为参考一篮子货币调节的汇率制度;变单边升值的人民币汇率制度为双向波动、不断增强弹性的人民币汇率制度。
其次,为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向纵深推进,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央行应加快研究跨境人民币融资政策,以增加人民币对外资产,减轻我国对外资产负债货币错配的压力。目前,跨境人民币融资的试点正在积极推进,接下来,跨境人民币融资政策的着力点应当是,单独统计跨境人民币的融资贷款规模,但规模计入人民币贷款规模;对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利率暂不全面放开,而是有序推进;个别重大项目,在原则执行境内人民币贷款利率下限管理政策的前提下,试点银行可经请示央行同意后,结合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灵活确定贷款利率。
其三,央行理应进一步推进境外人民币资金的流动和交易机制,积极拓展海外人民币投资渠道,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并将人民币离岸市场与在岸市场形成有效协调和对接。笔者以为,目前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在上海建立人民币在岸市场的定位比较科学合理,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可以说,在人民币没有完全自由兑换前,给流出境外的人民币一个交易市场,并确保境外人民币的迅速回流,才能促进人民币贸易结算的进一步拓展。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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