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通胀特点 尽快推出核心C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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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通胀,并非全面通胀,而是指食品通胀和居住类价格的通胀,是局部通胀。因此,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局部应对。如果对局部通胀和全局通胀不加区分,只要CPI上涨就采取总量紧缩措施,就…
当前的通胀,并非全面通胀,而是指食品通胀和居住类价格的通胀,是局部通胀。因此,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局部应对。如果对局部通胀和全局通胀不加区分,只要CPI上涨就采取总量紧缩措施,就会殃及食品和居住之外的其他产业,造成经济下滑。
由于CPI构成中食品的权重超过三成,结果中国成为物价指数受食物价格影响最大的国家。事实上,过去十多年中,几乎每一轮物价波动,以及相应的政策调整几乎都是因为食物价格变化引起。但10年来除了食品之外的中国价格总水平基本保持稳定。
既要尊重CPI构成,又要避免政策被CPI误导的办法是,在“十二五”期间,尽快推出并定期公布中国的核心CPI。目前计算并公布核心CPI已经成为各国官方通行的做法。
当前的所谓通胀形势具有局部性和阶段性的特点。如果不能认清这两大特点,比如,错误地把局部食品通胀当作全面通胀,或错误地把短期物价波动当成长期通胀,就会扰乱市场预期;如果政策进一步用需求管理的手段去应对供给方面的问题,或用过度强烈的干预手段去应对原本可以自行消失的阶段性问题,结果反而影响经济的平稳运行,有可能放大经济周期波动。
区分局部通胀与全面通胀的重大意义
由于中国居民消费支出中,食品的权重相应地比较高。2009年食品类在CPI中的比重为32.79%,居住类为14.69%。这两项相加就占了CPI构成的50%左右,而居住类价格中一半是水电煤气等能源价格,另一半是房租价格。
在最近几个月的CPI上行过程中,绝大部分的波动都来自食品和居住类这两部分。比如,10月份4.4%的物价上涨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0.1%,居住类价格上涨4.9%,对CPI上涨的贡献率分别占74%和16.6%。也就是说,所谓4.4%的通胀中90%的因素都来自于食品和居住类,占CPI另外半壁江山的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等基本保持稳定。
因此,当前的通胀,并非全面通胀,而是指食品通胀和居住类价格的通胀,是局部通胀。因此,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局部应对。如果对局部通胀和全局通胀不加区分,只要CPI上涨就采取总量紧缩措施,就会殃及食品和居住之外的其他产业,造成经济下滑。
避免用紧缩总需求手段应对供给问题
本轮物价上涨主要的推动力来自供给方面,而非需求或货币因素。粮食和肉类等农产品的生产都具有周期性和季节性的特点。一旦季节性出现短缺,不可能像制造业产品那样加班生产、增加供给,所以才为投机者炒作提供了一定的条件。如果说,农产品的价格上涨也有货币方面的原因,主要是过剩的流动性充分利用了这种供给阶段性短缺的局面,进行投机炒作。至于农产品乃至食品的需求,从来都是相对稳定的。
所以治理供给波动和投机“炒作”产生的通胀,最好从增加供给和打击投机炒作等方面入手对症下药。至于货币紧缩,不能否认其对引导预期的作用,但是这并不是正确的手段——因为无论对于美国还是中国而言,货币过剩都不是一天两天了,回收过剩流动性也非一日之功。而货币紧缩的效果都是总量的,有可能使正常生产和消费行为也受到抑制。
将短期波动当成长期通胀反而会放大经济周期
10月份的物价上涨,既有新涨价因素,占3%;也有翘尾因素,占1.4%。就新涨价因素而言,不仅具有结构性的特点,也具有阶段性的特点。
9月份以来的美元大幅下跌和农产品、大宗商品的上涨,是第一个阶段性因素。而11月4日以来,美元指数从75点迅速反弹到80点以上,农产品、大宗商品的价格已经开始下跌。
也就是说,造成10月份食品和能源价格上涨的国际因素不仅具有阶段性的特点,而且很大程度上已经过去。当然,今年俄罗斯小麦所遭受的损失以及其他阶段性影响供给的因素依然存在。不过鉴于农产品价格依然处于高位,可以预见的是,下一个季节的农产品产量一定会大幅增加,而到时候价格自然会回落。
国内夏季洪水和秋粮歉收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同样也具有季节性的特点。就如同2007年的猪肉供给和价格变化一样:在母猪和生猪产量季节性的增加之前,无论怎样紧缩货币都是没有用的;而一旦2008年下半年猪肉大量增产的季节来临,政府想保护农民的利益,阻止猪肉价格的下跌也是非常难的。所以季节性的粮食和猪肉价格波动本身就是一个很难改变的经济规律,多年来我们应该已经习惯了:看到它上涨的时候,应该耐心点等待下一个阶段它自然跌下来。
公布核心CPI增强政策针对性
很多人问一个简单的问题,为什么美国、欧洲也滥发货币,可是他们那里却没有通胀?而且还进一步扩张货币?其实美国、欧洲的粮食、食品、能源也涨价了,只不过他们的物价指数中,食品的比重太低,所以CPI不会高,政策也不会被误导。
比如:美国CPI指数构成中,食品和饮料约占15%,由于食品价格的上涨,美国的CPI从八、九月份的1.1%上升到1.2%;英国的CPI中食品和非酒精饮料占10.8%,由于食品价格上涨,英国的CPI从9月份的3.0%上涨到10月份的3.2%;德国的CPI构成中,食品和非酒精饮料占10.35%,10月份其食品价格上涨2.7%,而CPI则同比上涨1.3%;南非CPI权重中食品和非酒精饮料占14.98%,其CPI仍处于回落过程中;而日本CPI中食品占25%,10月份CPI仍然为-0.6%,仍处于通缩状态。
显然,由于CPI构成中食品的权重超过三成,结果中国成为物价指最受食物价格影响的国家。事实上,过去十多年中,几乎每一轮的物价波动,以及相应的政策调整几乎都是因为食物价格变化引起,以至于出现2007年、2008年宏观政策被动跟随猪肉价格变动的滑稽现象。
为了减少食品价格变化夸大整体价格波动水平,减少食品价格波动对整个宏观政策的过度影响,能不能适当调低食品在CPI中的比例呢?比如,上个世纪80、90年代,我国CPI构成中食品权重就曾高达50%以上,到2006年中国CPI分类权数中食品的比重就降低为33.2%,2009年进一步降低为32.79%。2010年年底,又到了五年一次的CPI权重大调整阶段,在2011年即将启用的新的CPI构成中,有没有可能大幅调低食品权重呢?这还是要看中国的居民消费构成,尤其是恩格尔系数的变化。
2009年我国农村居民支出的40.97%用于食品消费;城镇居民消费中也有36.52%用于食品支出方面。经济学把这两个数字分别称为农村和城市的恩格尔系数。这个数字与80年代的60%以上和90年代的50%左右相比,已经有很大的变化,可是,与其他国家相比,国人的食品支出在全部生活支出中的比重仍然是最高的。
比如,根据经合组织的调查,2008年,韩国居民消费构成中食品比重大约为12.57%;加拿大居民的食品消费比重只有9.22%;美国则只有6.79%;英国8.91%。欧洲大陆的食品消费高于英、美、加,代表性的法国、德国、荷兰、西班牙分别是:13.47%,11.34%,11.31%,13.65%。澳大利亚、新西兰分别是11.15%,17.27%;而与中国发展水平和消费结构类似的土耳其、墨西哥、波兰食品消费权重则分别为25.82%,23.10%和20.69%。
显然,即便与土耳其、墨西哥、波兰等国相比,中国居民消费构成的食品权重的调查结果也是值得怀疑的:在于统计调查的过程,那些愿意接受调查、确定为样本的家庭必须每月填写一厚本表格,详细记录每天的任何一笔细节支出,得到的调查补助通常只有十几元钱。因此在中国接受调查的基本上都是中低收入者。结果中国居民消费支出构成就变成为“中国中低收入者消费支出构成”,夸大了食品权重。这种调查结果跟南非正好相反:在南非,那些填写调查表格的居民大部分是受过教育的白人,结果南非的CPI构成居然跟欧美国家相似,食品只占CPI的15%。
即使参考土耳其、墨西哥、波兰等国家的消费水平,中国居民消费构成中食品也要占到25%左右。对于中国而言,“十二五”期间CPI构成中食品所占权重最低也只能调低到25%到30%之间,依然会对价格总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既要尊重CPI构成,又要避免政策被CPI误导的办法是,在“十二五”期间,尽快推出并定期公布中国的核心CPI。
核心CPI最早是美国学者戈登1975年提出来的。70年代的石油危机期间,美国出现了较严重的通胀,而通胀的原因主要是受食品和能源价格上涨。美国人认识到:食品价格和能源价格上涨主要受供给因素的影响,受需求拉动的影响较小。为了避免CPI误导货币政策,提出了从CPI中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变化来衡量价格变化的方法。从1978年起,美国劳工统计局开始公布从CPI和PPI中剔除食品和能源价格之后的核心CPI。
我们自己计算的中国的核心CPI一直比较稳定,2001年9月以来在(-0.85,1.25)的范围内波动,10年变动幅度只有2.10%;而同期我国CPI的波动比较大,最高是2008年2月,8.7%,最低是2009年7月,-1.8%,波动幅度达10.5%,是核心CPI的5倍。可见,10年来的若干次货币政策“踩刹车”或“踩油门”大部分是被食品价格变化所驱动,10年来除了食品之外的中国价格总水平基本保持稳定。
目前计算并公布核心CPI已经成为各国官方通行的做法。例如:美国的核心CPI扣除食品(权重为15%)和能源(权重为9%),日本的核心CPI扣除新鲜食品(食品的权重为25%,新鲜食品的权重为4.5%),欧洲央行则扣除未加工的食品(食品的权重为19.3%,未加工食品的权重为7.6%)和能源(权重为8.2%)。中国应该尽快推出并公布我国的核心CPI。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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