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设立沿海经济带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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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基金暨六城市金融合作工作会议11月30日在大连举行,此举标志着辽宁沿海基金发起设立工作正式启动,辽宁沿海六城市金融合作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 辽宁省副省长陈超英表示,…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基金暨六城市金融合作工作会议11月30日在大连举行,此举标志着辽宁沿海基金发起设立工作正式启动,辽宁沿海六城市金融合作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
辽宁省副省长陈超英表示,国家实施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明确了大连作为辽宁沿海经济带核心城市的定位,省政府批准大连作为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城市,全力支持大连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希望辽宁沿海六城市加强合作,促进辽宁沿海经济振兴发展。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基金是按照辽宁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广泛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由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六城市,与中科招商合作共同发起设立的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200亿元,首期50亿元,将在国家发改委备案。该基金是大连实施“1+10+N”股权投资业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将成为大连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的第一个基金项目。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