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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社会共识抑制通胀才会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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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中国,抑制通胀,仅靠“加息”这样紧缩的货币政策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决策部门找到一种“组合拳”的平衡点和政策导入的最佳时机与合理的实施力度。至少在目前,在管理层的应对措施与民…

在今天的中国,抑制通胀,仅靠“加息”这样紧缩的货币政策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决策部门找到一种“组合拳”的平衡点和政策导入的最佳时机与合理的实施力度。至少在目前,在管理层的应对措施与民众所期待的政策调整方向之间,仍有不容忽视的“认识差距”,如果决策部门对此未能高度重视,很可能事倍功半。

“国16条”等一系列抑制通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正在缓解投机资本利用中国社会供需结构上的矛盾来哄抬物价的压力,但要想提高社会整体抗衡通胀的能力,还需要形成上下共识,齐心协力,推动改革,增强民富。至少在目前,在管理层的应对措施与民众所期待的政策调整方向之间,仍有不容忽视的“认识差距”,如果决策部门对此未能高度重视,很可能事倍功半。

具体而言,政与企之间、国与民之间对抑制物价所应采取的有效措施,之所以没有达成“共识”,原因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首先,“打破垄断”和“民生安全”之间的关系权衡问题。比如,无论是打破垄断还是放开贸易限制,都是有利于要素市场“均衡价格”机制的形成,避免利用价差套利的投机行为和依靠特权和垄断地位寻租的腐败行为。只是,市场机制在形成均衡价格时,并不能排除金融资本绑架大宗商品和农产品市场的短期投机行为和由此带来过分高企的均衡价格。因此,虽然政府常会对资源类行业实行“市场准入”管制,但大众却觉得并没能享受到由此所带来的好处,反而感觉资源类企业凭借特权和垄断地位在利用价格飙升的外部环境来谋求商业利润。

其次,“放松管制”和“产业政策”之间的关系权衡问题。比如,减税和放松管制在市场看来都是增进经济活力的重要手段。如果调整产业结构的相关行政措施会增加企业生产成本,那么,民众就会担心企业为了转嫁成本的提升而最终推高消费品价格。这一局面的形成,除了“供给面”的技术创新需要有新的突破以外,还需要仰仗“需求面”对新产品的接受能力。但是,目前政府可能更多的是从供给面的角度考虑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样有意无意间会忽视目前的发展阶段所决定的大众购买力,就会无视大众财富积累的旺盛需求和通过金融投资来创造财富的动力。

还有,政府“加息让利”和国际资本“搭便车”之间的利弊权衡问题。在通胀高企时,人们普遍认为应通过及时加息来减少国民财富(尤其是大多数贫困群体的财富)的损失。也有很多民营企业家认为应通过“政府让利”(比如减税)来缓解企业高成本负担所带来竞争力下滑。而政府决策部门则担心在内外形势十分复杂的情况下,加息实际上承担了美欧国家定量宽松货币政策给世界经济所造成的市场风险。外部局势一旦逆转,比如美国加息,比如地缘争端爆发,热钱就很有可能突然之间大举离去。所以,加息不仅不会减少负利率,反而因为流动性进一步泛滥而导致物价更加大力度的上扬。另一方面,让利给出口为主的国内企业,政府也担心会惹来贸易摩擦。

在今天的中国,抑制通胀,仅靠“加息”这样紧缩的货币政策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决策部门找到一种“组合拳”的平衡点和政策导入的最佳时机与合理的实施力度。为此,我想提几点政策建议,当然,有些建议还是需要今后进一步的科学论证,有的还需要其他更完善的配套措施一起实施。

第一,推行差异性的结构转型产业政策,采取企业自愿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方式,去控制节能减排目标。从不增加企业额外负担的前提条件出发,不妨先让国有大型企业和央企探索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碳排放权合理交易模式。民企在政府有效扶持下和成功经验指导下逐步完成碳排放的任务。

第二,努力确保生产、物流渠道畅通,及时动用战略储备来增加市场供给,严厉打击金融资本绑架资源类商品的投机行为。通过有效的价格管理政策来缓解人们对“通胀预期的强化”。对于最近由于美元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动荡所引起的大宗商品和农产品价格的暴涨现象,一方面应呼吁国际监管部门和相关国家监管部门及时投入调查,并严厉制裁已发现的品市场投机行为。另一方面,还需要继续控制好货币和银行信用创造的规模,尽管有相当难度,但如果我们能鼓励银行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中国资本市场自身的造血功能,那么,由此形成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健康活力完全可期。

第三,鼓励民营资本进入企业创新的融资平台。对其中不计较创业风险,肩负社会责任的慈善行为,要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充分支持(比如,即使启动遗产税征收制度,也要对于扶持创新类企业的民营资本给予免税优惠)。这样,既能通过技术创新来降低新产品成本并“替代”处于垄断地位或投机状态的高价商品,也能通过种疏导产业资本回归实体经济舞台的方式,降低中国市场的流动性泛滥程度,提高有效打击境外热钱投机行为的能力。

第四,上游资源类垄断企业应有向公众说明价格形成机制的义务,接受代表民众利益的“第三方”的监督。原则上要反映出市场价格波动的趋势,但波动造成的影响可以通过事前的价格“平滑”管理原则(双向而不能单边调整)或事后有针对性的损失“补贴”措施加以缓解。

第五,对资源类产品的进出口设定“价差”开关。当内外价差低于某个临界值时,限制其出口而保证国内供给,以免因放任资源类产品无限制的逐利行为而影响民生。当然,在制定临界值的时候还是要强调汇率、税收调整后的相对价格水平。

第六,对民生相关的资源类行业,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一方面都应该在整个产业链的环节上强化自由竞争的格局,另一方面也需要请所有从事这一行业的企业加入“安全保险”,一旦供给冲击导致企业资不抵债的时候,经第三方专业机构确认后(防止“圈钱动机”的道德风险行为),可以动用这笔保险金来渡过难关,以保证市场稳定的供给能力。

最后,我还想特别提出:千万重视金融体系在管好国民财富中所发挥的作用,这其实有时甚至比“涨工资”还要有效。因为在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低收入者占大多数,对于新增收入,会很强烈地反映出储蓄偏好倾向,因此,涨工资不一定就能获得消费额显著增长的结果,却可能更多进入金融财富积累的过程中,从而导致银行存贷量的放大和金融市场资金规模的增加。若中国金融服务仍然滞后,那民众正在积累的消费能力即使到了明天可能也会化为乌有,那就无法产生我们所期待的“内需”推动经济增长的力量。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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