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并将此作为了2022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要求,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这意味着,国内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进入了加速期。
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代最为核心的生产要素,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释放数据要素潜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安全有效地推动数据利用、共享和流通,也成为两会代表委员讨论的热点。
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入高速蓬勃发展期
近年来,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推进,我国数字经济取得显著发展,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不断加速,数字经济已成为了国民经济的核心增长极之一。2015年以来,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截至2020年,该比重已达38.60%,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成为了经济新的增长点,还对推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转变发展方式等产生了深远影响。当前我国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不断加快,新兴产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披露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数字产业化规模达到7.5万亿元,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产业数字化进程也持续加快,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20年,我国第一产业数字经济渗透率为8.9%,较2019年增长了0.7%;第二产业数字经济渗透率为21.0%,较2019年增长了1.5%;第三产业数字经济渗透率为40.7%,较2019年增长了2.9%。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并将此作为了2022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这是数字经济第五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充分展现了在促进数字经济大发展方面的国家意志。此外,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性指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占GDP比重10%;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率为45%;在线政务服务实名用户为8亿人。可见,我国数字经济进入了高速蓬勃发展期。
二、数据成为核心生产要素,释放数据要素潜力,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确立为一种生产要素。当前,数据已成为信息化时代最具特征的生产要素,也已成为了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突出。据国家工信安全中心测算数据,2020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到545亿元,“十三五”期间市场规模复合增速超过30%;“十四五”期间,这一数值将突破1749亿元,整体上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副总裁朱民指出,我国是数据大国,得益于物联网的发展,我国出现了大量的结构性数据,如何运用好这些数据是接下来的重中之重。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更强调了数据要素建设的重要性,提出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提高应用能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
通过广泛采集海量数据并运用信息技术对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和处理,从而让数据实现从信息到知识再到智能的价值转换和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能基础,这既是数据要素潜力的提升和价值的升华,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长期动力,激发数据要素潜力已成为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
三、加快理论研究与立法进程,解决数据确权问题
数据确权是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基础。近年来,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继落地施行,我国已初步搭建起了数据安全法律框架。但由于数据存在可复制性、非竞争性、权属复杂性等属性特征,在数据确权、数据安全、数据流动和交易等环节依然存在着较多法律空白。对此,多位代表委员建言献策,提出加快数据确权理论研究和立法进程,构建数据产权保护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室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原中国保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周延礼提出,从空间、结构、形态、交易价值等方面来看,数据与其他生产要素有很大差异。数据作为生产力,要上升到生产关系的高度解决数据确权问题,须从制度化、法制化的角度为数据要素生产提供制度保障。一要在区分数据与信息上深入研究,探索和实践个人信息可携带权路径,搭建数据行权平台与应用;二要按照分级分类的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加强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三要统筹做好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激发数据生产要素价值;四要加大数据安全技术的研发;五要加强数据真实性的监管,切实保护数据相关方的利益。
全国人大代表,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周云杰建议,颁布数据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数据资产确权,完善数据资产价值的相关会计准则,为以数据资产进行的出资和交易奠定基础;建立全国性数据交易平台,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易市场规则及标准,组建数据交易监管职能部门。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子总经理助理朱立锋建议,各方要平衡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特点和实际,聚焦数据安全与数据合规,制定更加具体、更具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数据处理主体的权责利。
四、强化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优化数据要素市场培育
202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在政策推动下,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不断提速,全国各地数据交易平台数量显著增加。然而,随着数据交易中心、交易所数量的日益增加,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中的挑战也日益明显。例如,数据交易市场分散,缺乏国家层面统筹管理,使得各要素交易市场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不足,并且资源配置效率较低;此外,市场交易规则有所缺位,市场监管和保障制度有待完善,市场活跃度有待提高。
要构建与数字经济快速增长相适应的数据要素市场,更好激活数据要素活力,还需从国家层面强化顶层统筹和规则设计,形成一套制度性安排,健全数据交易平台监管体系,以及建立健全有关数据安全的法律法规。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张英建议,要以国家级数据交易所为核心,构建多层次的数据要素市场。建议依托上海、北京等地,打造高效、活力、有序、开放、安全的国家级数据交易所,重点推动央企、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数据交易,拓展交易规模和产品类别;加快形成统一的数据流通交易基础制度和操作规则,探索数据资产化及会计核算路径,率先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和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全国联动海外的资源配置能力。同时,探索多层次布局区域数据交易机构,加强与国家级数据交易所整体联动,建立国家统一的登记、定价、清算、仲裁等规则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茜提出,应从“双循环”、区域发展等国家战略出发,综合考虑东、中、西及南、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及数据要素供需情况,加强国家层面布局,建立数据要素交易平台的设立标准,在平台设立的资金、人员、交易规则、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上规定相应的审批要求,防止平台重复建设和无序增长,同时规范数据要素交易平台内部治理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科技厅一级巡视员林浩表示,应制定数据交易规则,确定可交易数据范围,在国家级数据交易试点,逐步放开对底层数据的交易;此外要明确数据交易参与各方的责任边界及权利义务,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