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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年“头炮”:再简政放权70项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新年伊始,国务院第一件大事就是再简政放权。1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决定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2013年3月17日,…

新年伊始,国务院第一件大事就是再简政放权。

1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决定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

2013年3月17日,李克强就任总理后在全国人大记者招待会上即提出,本届政府要下决心把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1/3以上;第二天,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重点研究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将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13年5月13日上午,李克强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再次为简政放权进行动员。

随后,一批批行政审批事项陆续下放或取消。

2013年底,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向外界公布,当年累计已取消下放了33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1月8日的会议决定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一是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促进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除公开的事项外,各部门不得擅自新设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向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迈进,做到审批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社会主体依法自行决定。

二是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要通过法定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其余一律废止。堵住“偏门”,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今后也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审批事项。同时,要改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

三是在去年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再取消和下放包括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利用网络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网校审批、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和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等70项审批事项,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

李克强曾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是指解决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尤其重要的是减少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打破市场分割与垄断,消除制约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此次下放的70项审批权限也是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涵盖物流、电信、教育等多个领域的权限。

而整个过程必是一场攻坚战。

“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清楚应该怎么做,关键是有没有这个改革的动力。”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胡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职能转变不等于简单的放权,越位、缺位、错位的都要理顺,现在的问题就是该加强的没加强,该放权的没放权。

他也强调,这其中的突破口是在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角色转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则表示,简政放权,需要政府向企业、社会放权,上级向基层放权。特别在资源的配置方面,政府要最大限度地避免过多地运用行政手段配置各类资源,把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地位让位给市场。

在他和多位受访专家看来,30多年职能转变历程一直进展缓慢,原因在于政府权力过大,管了太多市场和社会能够处理的事情,而这一轮改革,核心问题就是理顺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关系。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遴杰则表示,从具体来看,简政放权要看是否放的是一些核心权力,一些对社会经济运作效率有重大影响的权力,一些企业和社会真正需要的权力。

尤其是针对其中“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一条,杨遴杰特别强调有些地方出现换个名目通过立法再自我赋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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