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政策最快明年初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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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昨日开幕,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昨日开幕,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决议草案提出,各地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以及政策实施风险的评估工作,并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专门规定的方式,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昨日就草案向大会作说明时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区域、民族间生育政策的基本统一积累经验。
她指出,我国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5至1.6。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李斌提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会对我国粮食安全以及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造成大的压力。预计政策调整后,今后一个时期,出生人口将适当增加。2015年总人口在13.8亿人以内,不会超过13.9亿人的“十二五”规划控制目标,也不会突破国家人口发展远景规划目标。
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同日表示,目前各地正在为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积极努力,预计部分省份明年一季度可以实施。
目前,各地人口计生部门正在组织开展摸底调查,以全面摸清单独夫妇及其生育子女情况的底数,做好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以及政策实施风险的评估工作,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下一步,将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专门规定的方式,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他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指导地方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