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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零门槛” 市场说了算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指出,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高效透明公正的…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指出,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高效透明公正的现代公司登记制度,是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中又一项重要举措。

会议明确提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取消,意味着今后“零门槛”创业将成为现实。

取消公司注册资本限制有助促进中小企业生产活力

以往,公司注册过程中的门槛限制和复杂程序让很多创业者望而却步,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取消后,广大创业者尤其是中小创业者面前的一大障碍将被扫除。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小企业融资难、手续费用成本高、审批程序复杂一直以来广受诟病,而审批过程里面对很多中小创业者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注册问题。首先要有资本金,审批也需要时间,还有其他相关的费用。因此,取消公司注册资本限制是中国发掘新的增长源泉,促进中小企业生产活力和创新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以前在新一届政府上台之前,审批程序减少,规税减少,但是随着时间的变化,各级政府又会巧立名目,增加审批程序,增加费用的收取。现在是将行政审批放权彻底交还给市场,因此这次改革具有标志性意义。”刘元春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研究员王继承向本报记者分析,取消公司注册资本限制目前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一个法规,接下来应尽快修订《公司法》,实现从人大立法到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再到部门的管理规章,三个层面的协调。

原有公司注册资本限制不能很好地保护债权人权益

在以往的公司注册过程中,与之相关的强制验资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强制验资制度即在办执照之前,创业者必须要经过指定的验资机构对其进行出资审核,确定验资是否到位,而这个过程是目前受到批评最多,也是意见最集中的地方。

王继承表示,首先,从政府职能层面来讲,有些验资机构是指定的,这种指定就涉及到寻租、腐败等问题,并且验资周期长、手续繁琐,这个过程让很多人望而生畏,打了退堂鼓。其次,因要把资金搁置两到三个月,在这期间不能使用,这本身就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还增加了费用,尤其是验资的费用是和出资额挂钩的,本来办营业执照的成本应该是差不多的,但现在如果注册资金多,成本就高,这是不合理的。第三,之所以对注册资金设立门槛,而且要求事前要出资到位,其立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也就是一旦欠债了,有限责任公司要以自己的财产有限度地承担责任。但在现实中,验资、审批等事项的阻碍,催生了大量代理注册公司,出现了虚假出资、抽逃资金、不实出资等各种相关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企业还未正常经营就已经背负了很多法律风险,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初衷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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