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23项重点改革 成都启动新一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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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成都市政府出台《成都市2013-2014年度重点领域改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行政管理、财税、金融、民间投资、社会组织管理、基本公共服务、土地管理、资源环保、全域开放等…
日前,成都市政府出台《成都市2013-2014年度重点领域改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行政管理、财税、金融、民间投资、社会组织管理、基本公共服务、土地管理、资源环保、全域开放等九大领域部署23项重点改革工作,拉开了成都新一轮改革大幕。
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重点领域改革工作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为成都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深化金融、财税等体制改革
根据《意见》,成都市今明两年将围绕推动经济转型,深化财税、金融、资源和环保等体制改革。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成都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已于9月1日起开始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和解缴税款。根据《意见》,税务部门将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研究制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配套措施。
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成都将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探索建立民间借贷登记中心,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拓宽融资渠道,健全区域资本市场体系,由川、藏两省区共建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预计年内正式挂牌运营,届时将成为全国第一家跨省区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同时,成都将积极争取成都高新区成为全国“新三板”试点园区;建立中小微企业投融资平台,以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方式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
深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
加快民生领域改革,是成都本次改革部署的重点之一。据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将在户籍、社保、医药卫生和教育等多方面深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织就覆盖全民的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
《意见》提出,要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全区医生综合改革,探索药品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拓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成都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成都将加速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年内将所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人民医院、中医院)全面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从今年10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按照统一规定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从而破除县级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改革补偿机制,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将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组建职能集中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教育方面,将加快构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完善公益性幼儿园准入与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全市跨区(市)县、跨圈层和跨公、民办幼儿园的互动发展机制。
建立待遇均等的民间投资机制
《意见》中提出多项措施构建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的制度环境。
成都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清理、取消各区(市)县、市政府各部门单独设置限制民间投资进入的附加条件和资质要求。建立待遇均等机制,凡是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可进入的投资领域、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民间资本均适用和享有。
成都市日前已专门下发文件推出33条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明确今年成都市本级用于支持民营企业的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不低于10亿元,并首次提出通过政府采购支持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成都市还将制定鼓励民间资本全面参与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等政策措施。今年上半年,成都市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2594.2亿元,占全市GDP比重达58.8%。
转变政府职能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意见》提出多项措施,向市场和社会“放权”。成都将取消一批市场和社会能自我调节的审批事项;全面取消一般经营项目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程序,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等。
同时,成都市还将推进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赋予试点镇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县级管理权限。
《意见》还对深化全域开放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区域合作方面,将加快推进成都经济区“一小时”通勤圈建设,构建一体化交通运输体系和全域一体、无缝对接的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一体化的金融信用体系。推进国际化进程方面,成都已于9月1日起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下一步,还将完善过境免签政策的相关配套工作,进一步构建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政务环境和开放的公共治理体制,建立与国际化城市相适应的信用法规、规范和标准体系,形成国际化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