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个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两年增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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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官方网站28日发布消息称:“近日,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此前,审计署已先后两次组织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审计…
审计署官方网站28日发布消息称:“近日,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此前,审计署已先后两次组织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审计署并未强调“地方”,预计将对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债务首次进行全面审计。
2011年,审计署首次组织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发现,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
继这次“普查”之后,2012年至2013年审计署又组织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变化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发现,经过两年时间,上述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增长了12.94%。
这两次审计结果,审计署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也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引起各方高度关注。今年6月,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审计报告时提出,地方债风险不容忽视,关键要摸清底数,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