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版金融“双十条”出台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日前,浙江省银行业服务温州实体经济会议在温州召开。会上,浙江省银监局和温州市政府提出支持温州实体经济发展的“双十条”措施。“双十条”措施发布的时点,正好契合上周五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日前,浙江省银行业服务温州实体经济会议在温州召开。会上,浙江省银监局和温州市政府提出支持温州实体经济发展的“双十条”措施。“双十条”措施发布的时点,正好契合上周五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
浙江省银监局提出,要加大对温州分行资源和政策倾斜,扭转目前温州信贷增长偏慢的形势。温州市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帮扶困难企业,探索成立国有担保公司,并与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合作,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
会上,26家银行还签署了《温州市银行业防控多头授信过度授信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旨在防范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的风险,切实实现信贷资金回归实体。
6月,浙江省银监局提出召集浙江省级银行业机构主要负责人赴温州开会,商讨银行业如何支持温州市实体经济。该提议得到了温州市委市政府和浙江省银行业协会的响应。会上,浙江省银监局和温州市政府分别就支持温州实体经济提出十项措施。
浙江省银监局提出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对温州分行资源和政策倾斜,扭转当前温州信贷增长偏慢的形势;支持温州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增幅均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幅;因地制宜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法院沟通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案件督办会商机制,提升不良贷款尽职免责容忍度;推进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化解,前瞻性研究防控和处置“四大”风险问题(金额大、范围大、影响大、难度大);推动金融创新;助推信用体系建设。
温州市政府提出的措施包括:客观评估规模以上企业金融风险情况,尽快出台企业分类帮扶名单;创新市场化处置方式,加强与省内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合作,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推行临时解封、房地产顺位抵押工作机制,为企业转贷创造条件;探索成立国有担保公司;出台《关于进一步处置化解风险企业担保链问题的若干意见》,完善金融债权差异化司法处置工作机制与途径;强化司法打击处置力度,设立破产专项资金,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的制裁力度,重建社会信用体系等等。
延伸阅读
- 上一篇:IMF也觉得中国经济要破八 下一篇:今日辟谣(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