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热线:0311-85395669
资讯电话:
139-32128-146
152-30111-569
客服电话:
0311-85395669
指标

财政部预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

来源:中国证券报|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财政部关于预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3〕83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关于预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建〔2013〕8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2〕34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2〕808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三批)的通知》(财建〔2012〕34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四批)的通知》(财建〔2012〕344号)和你省(区、市)申请情况,现预拨你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2(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6001风力发电补助,2116002太阳能发电补助,2116003生物质能发电补助,2116099其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

请按规定将上述资金及时拨付给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并会同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要求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将资金专项用于收购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列入上述四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等相关支出。

财政部

2013年3月29日

 

延伸阅读
上一篇:数据预示经济增长趋平稳 产能过剩风险仍需警惕
下一篇:今日辟谣(2023年11月17日)
分享到:
[腾讯]
关键字:财政部 再生 能源

宏观经济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