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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扩围方案正抓紧研究制定

来源:中国证券报|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财政部18日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抓紧研究制定下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推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邮电通信业等行业在全国开…

财政部18日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抓紧研究制定下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推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邮电通信业等行业在全国开展试点。去年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

根据改革方案,在总结经验、完善税制的基础上,“营改增”将逐步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力争“十二五”期间推广到全国。如果在全国原来营业税覆盖的各行业全面推开,“营改增”产生的减税效果将达数千亿元。

非试点地区加入“营改增”试点的积极性很高。河北、河南、山东、青岛、江西、湖南、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省市已正式上报申请,希望今年尽快加入试点。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目前“营改增”已具备进一步扩大试点的条件。12个“营改增”试点省市的GDP总量占全国的50%左右,第三产业增加值占52%左右,税收收入占56%左右。“营改增”试点应争取尽快在全国推开,这有利于消除政策差异以及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间的税制“洼地效应”。

分析人士表示,如果邮电通信业“营改增”试点比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增设11%和6%两档税率,适用6%税率将使企业实际税负降低,适用11%税率将使企业实际税负增加。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从目前试点的12省市纳税申请情况看,“营改增”为试点地区企业减轻了税负。目前共有102.8万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去年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其中,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力度更大,平均减税幅度达到40%。

此外,“营改增”对非试点企业和地区产生减税效应。北京市试点改革4个月,为外埠增值税纳税人减税近34亿元。上海市非试点纳税人和外埠纳税人去年减税165.3亿元。

财政部消息称,“营改增”激发了企业采购现代服务的积极性,服务业直接受益,对制造业也产生了重要的“溢出”效应。不少企业主动将生产性服务业务外包,通过主辅分离提高主业核心竞争力。此外,相关政策规定服务贸易出口零税率,实现与国际通行税制的接轨,进一步促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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