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能源投资将达13.5万亿 市场筹资占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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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全国能源领域总投资预计将达到13.5万亿元。国家能源局1月28日就《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答记者问时指出,能源领域投资的绝大部分由投…
“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全国能源领域总投资预计将达到13.5万亿元。”国家能源局1月28日就《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答记者问时指出,能源领域投资的绝大部分由投资主体通过市场方式筹集。
与此相对应的是,国家将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提高能源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并进一步放宽能源投融资准入限制,推进投资多元化。不过,在专家看来,投资多元化要实现突破,还是要靠能源价格问题的理顺。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估算,“十二五”期间能源生产能力建设方面8.5万亿元,能源储运设施建设及民生保障工程方面5万亿元,而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只对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能源科技自主创新等领域给予必要支持。
为此,《规划》提出,加强信贷政策和能源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能源投资多元化提供便利。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提高能源企业直接融资比重。
事实上,向银行伸手贷款,早已不是能源企业解决资金问题的最佳出路。“按照以往惯例,能源项目中资本金占到25%到30%,剩下的都是从银行贷款。但随着企业的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单一的融资渠道已经难以满足项目的资金需要。从十年前能源企业就已开始尝试从债券、基金等非贷款渠道融资,现在更为活跃一些。”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向《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介绍说。
不过林伯强坦言,目前能源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还是贷款,非贷款融资渠道建设确实需要加快一些。而国家能源研究所高世宪研究员认为,要体现市场的概念,更要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能源投资多元化的呼声不断,而去年的西气东输三线工程和第二轮页岩气招标中民资分羹,让这一进程有了实质性突破《规划》也单列一节强调改进能源投资管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能源领域,鼓励境外资本依照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参与能源领域投资,推进电网、油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
“现阶段能源投资多元化还是有问题,投资主体90%到95%还是国有企业,只有价格的问题理顺之后,今后民资才能真正进来。现在价格的传导机制还不健全,国有企业亏损是没有问题的,有国家的补贴在,可是民营企业却亏不起。”林伯强表示。
高世宪也认为,虽然能源行业绝大部分是对社会敞开的,但事实上资金来源和投资主体相对还是比较单一,融资突破的关键是要让业主觉得有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