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年成交量15年增长50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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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规模发展迅速,根据相关数据,其年度成交量15年来增长近5000倍。这是记者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1日召开的《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发布式上获悉的…
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规模发展迅速,根据相关数据,其年度成交量15年来增长近5000倍。
这是记者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1日召开的《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发布式上获悉的。
据交易商协会介绍,我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年度成交量从1997年的309.87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51.7万亿元。参与主体日益丰富,从市场成立之初的16家商业银行,增加到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和部分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共2200余家。
为进一步规范债券回购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1日发布了《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市场人士认为,《主协议》树立了债券回购市场的“中国标准”,可提升中国金融市场标准制定方面的话语权;增强债券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助推利率市场化进程;完善了回购市场风险管理制度,有助于降低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概率。
“《主协议》是债券回购市场运行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回购市场发展重要的制度创新,对整个债券市场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交易商协会秘书长时文朝指出。
目前,我国债券回购市场已经成为市场参与者进行短期融资、流动性管理的主要场所,成为央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实现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平台。银行间回购利率也已成为反映货币市场资金价格的市场化利率基准,为货币政策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这是记者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1日召开的《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发布式上获悉的。
据交易商协会介绍,我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年度成交量从1997年的309.87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51.7万亿元。参与主体日益丰富,从市场成立之初的16家商业银行,增加到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和部分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共2200余家。
为进一步规范债券回购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1日发布了《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市场人士认为,《主协议》树立了债券回购市场的“中国标准”,可提升中国金融市场标准制定方面的话语权;增强债券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助推利率市场化进程;完善了回购市场风险管理制度,有助于降低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概率。
“《主协议》是债券回购市场运行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回购市场发展重要的制度创新,对整个债券市场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交易商协会秘书长时文朝指出。
目前,我国债券回购市场已经成为市场参与者进行短期融资、流动性管理的主要场所,成为央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实现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平台。银行间回购利率也已成为反映货币市场资金价格的市场化利率基准,为货币政策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