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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铿:城镇化重点是改革土地制度

来源:上海证券报|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土地制度不进行改革,土地不能有偿流转,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农业现代化,不可能真正实现城镇化。城镇化不可能不发展房地产,但不能像过去那样通过城市化将房地产泡沫吹起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

土地制度不进行改革,土地不能有偿流转,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农业现代化,不可能真正实现城镇化。”

“城镇化不可能不发展房地产,但不能像过去那样通过城市化将房地产泡沫吹起来。”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贺铿(微博)表示,城镇化一定要统筹城乡建设,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重点是改革土地制度,促进农业现代化。他是19日在和讯财经中国年会上做上述表示的。

上周五,深圳市政府宣布深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深圳率先试点“农村土地流转”,也被外界视为我国城镇化建设的破冰之举。

“我国城镇化率不到35%,而中等发达水平国家和地区的城镇化率现在是85%,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都在95%左右,美国达到97%。”贺铿说,城镇化十分必要,但必须要有新思路。

具体而言,首先要发展非农产业,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把就业、发展配套产业等问题放在首位。其次,必须要“重心向下”,发展县及县以下的小城镇,这也是发达国家的一条重要经验。再次,一定要统筹城乡建设,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而重点就是改革土地制度,促进农业现代化。

“现行土地制度既制约农业现代化,又制约真正的城镇化。土地制度不进行改革,土地不能有偿流转,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农业现代化,不可能真正实现城镇化。”贺铿称。

贺铿还提醒说,城镇化不可能不发展房地产,但不能像过去那样通过城市化将房地产泡沫吹起来。“要踏踏实实依靠市场的力量,把广大的中西部农村小城市建设起来,让转移出来的人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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