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双反”仍有回旋余地?光伏企业最后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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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9月7日,欧盟将决定宣布是否对中国光伏电池产品进行双反调查立案,但中国的光伏企业还没有放弃最后的努力。业界普遍认为,此次欧盟立案在所难免,这让中国的光伏企业在最后的努力显得…
北京时间9月7日,欧盟将决定宣布是否对中国光伏电池产品进行“双反”调查立案,但中国的光伏企业还没有放弃最后的努力。业界普遍认为,此次欧盟立案在所难免,这让中国的光伏企业在最后的努力显得有些“悲壮”。
“即使只有48小时,我们还是尽最大的能力去阻止。”9月5日,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说,“尽最大的努力,争取最好的希望。”
他表示,如果欧盟确认对中国光伏电池产品“双反”调查立案,中国与欧洲的光伏产业将在未来15个月内面对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环境,这也将对光伏行业发展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9月5日称,中国光伏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不是光伏产业本身的问题。光伏产业作为重要的战略新兴产业,其进一步加快发展的趋势不会改变。“发生了国外的‘双反’,好像是我们的电池产品价格太便宜了,但我觉得这不是问题的本质,‘双反’是一种国家利益之争。”史立山说。
仅有的回旋余地
7月25日,德国最大的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Solarworld已经正式向欧洲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的光伏电池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为应对此次事件,天合光能、无锡尚德电力、英利绿色能源、阿特斯阳光电力等中国本土光伏巨头携手在国内外进行应对,力图阻止欧盟对调查进行立案。
高纪凡表示,四大巨头在欧洲的公关工作主要是在欧洲成立了AFASE联盟,该联盟联合了近100家美国、欧洲当地的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站在欧洲企业的角度上对欧盟“双反”的危害性,向欧盟相关部门去阐述。
而在国内,四大巨头组织成立了光伏发电促进联盟,主张并支持开放的市场、自由的贸易和公平的竞争,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同时,开展一系列活动使社会各界认识到此次欧盟“双反”的危害性。
8月底,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期间,欧盟“双反”成为中德两国领导的重要议题之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来访的默克尔在第二轮中德政府磋商中,就反对贸易保护主义,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包括光伏产业在内的贸易摩擦,避免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达成一致。
然而,业界并不认为默克尔表态能对阻止欧盟就“双反”立案产生决定性影响。“这已经进入了欧洲委员会的法律流程,德国政府是干预不了的。”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据介绍,按照欧盟法律规定,立案之后9个月内会做出初裁,15个月内做出终裁,终裁结果由欧盟27个成员国政府进行投票后,方能生效。
“星期五(9月7日)不立案是我们的目标。”高纪凡说,“如果立案以后,去猜测15个月后欧盟投票会不会通过,已经没有意义了。这15个月间产生的负面影响对行业的损害是巨大的,我们就是尽最大努力不要走到下一步去。”
而让他还抱有希望的原因在于,德国政府目前仍在与欧洲委员会就此事进行磋商,这让中国光伏企业感到还有回旋的余地。“现在核心问题不是有没有倾销,而是(‘双反’调查立案)对欧洲是好事还是坏事。”高纪凡说。
国内市场待开发
由于欧洲对“双反”调查立案已经迫在眉睫,启动国内市场成为解决光伏企业当前主要困难的关键。
史立山认为,光伏企业经历了低水平的扩张阶段之后,呈现出大部分企业间只有规模之别,而在技术却上并无大的区别。“产业一定程度上很不健康。”史立山说。
正是这种过度竞争的内部问题最终导致了“双反”这样的外部问题。高纪凡则表示,如果未来三年,中国每年能开工15GW的光伏发电项目,中国就变成了全球最大的市场,占全球市场1/3。这也将使得国外的企业想到中国来开拓市场,当外国人来到中国找市场的时候,就不会再动用“双反”的手段,贸易保护的行动就消除了。
在史立山看来,中国光伏产品价格因过度竞争而相对很低,并引发了“双反”,但“双反”事件并不能说明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太低了。
“我们仍然希望尽最大的努力来降低光伏发电产品的价格。只有实现了光伏发电价格与其它能源价格的基本相当,光伏发电的市场才能够真正释放出来。”史立山说。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亦表示,光伏发电的成本仍然需要进一步下降。
而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秘书长孟宪淦认为,当前中国光伏产业面临的突出困难一方面是国外的“双反”,另一方面则是国内的电网消纳问题。而后者则对中国国内光伏市场的放开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