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颁66条税收新政 外来合规投资企业同享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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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税局7日宣布出台《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全力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66条》(下称66条),其中明确赣州市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企业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企业所得税…
江西省地税局7日宣布出台《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全力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66条》(下称“66条”),其中明确赣州市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企业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企业所得税从25%下调至15%征收,此举将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减负达40%以上。
该局有关负责人称,这意味着此前《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有关税收政策有了实施细则,下一步将按照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具体执行。
目前,江西赣州上市公司只有2家,即章源钨业和天音控股。“但实施中涉及的上市企业可能会不止这2家,一些外地区上市公司在赣州投资的企业,也可按规定享受优惠。”有关负责人称。
本地企业享“近水楼台”之利
从两家本地企业来看,天音控股目前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公司主营业务为移动电话销售及白酒的生产与销售,不过公司在2011年报中提出“向移动互联网转型”的目标,因此,公司能在多大程度上享受优惠政策还有待观察。
章源钨业目前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因此,公司尚不受税率优惠的影响。“但是,作为本地企业,优惠政策的存在将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扩张。”分析人士称,“66条”中还明确,“赣州市新办的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工业企业或新建公共基础设施和节能环保项目,自生产经营或投产使用之日起,按困难企业给予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政策使得章源钨业这类本地企业有了很大的扩张余地。
而“66条”中关于“赣州市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作为国有资本金,经批准后,可不作为企业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分析人士表示,这将对推动当地国有企业改制进入资本市场,有积极作用。
外地企业投资受益匪浅
赣州下辖18个县市区,其中黄金开发区于2010年3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区内设有国家级赣州出口加工区、赣州香港工业园、赣州综合物流园区、国家钨和稀土新材料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江西省钨和稀土产业基地等。
因此,赣州提出了以资源导向型产业为主导,着力于发挥钨、稀土和氟盐化工产业优势,延长产业链,推进产业集聚,把赣州开发区打造成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稀土永磁材料和永磁电机基地、硬质合金和刀钻具基地、新型光源材料和节能灯具基地,这对外地上市公司的跨地域投资颇有诱惑。
值得注意的是,央企已捷足先登。据了解,目前已进赣南的央企包括投资稀土产业的五矿集团、投资钨业的保利集团等。“这些投资企业同样可以享受15%的优惠政策。”有关人士表示,“但是,由于采矿企业涉及配额制度,因此采矿企业实际能够享受的优惠有限,而资源深加工企业则可以充分享受优惠政策。”记者注意到,已进赣央企都将产业线确定在资源开发和深加工方面的战略合作。
或引爆诸多领域赴赣南投资
此外,文件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凡赣州市辖范围外的企业转移到赣州市辖省级工业园区(含石城、寻乌、崇义省级产业园)和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按困难企业给予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从地理上看,赣州与广东和福建相邻,交通便利,同时也是红色旅游圣地和风景旅游胜地。因此“66条”特别对旅游业投资给予优惠,明确“对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而对物流企业,“66条”推出的优惠条件有:“支持赣州市、抚州市创建全国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综合试点城市。对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