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扩围至京津等10地 明年选部分行业在全国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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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方早报报道,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认为,营改增加快推向全国是大势所趋,可以以营改增为契机推动中国财政体制改革,调整目前国税与地税的功能和定位。在上海试点7个多月后,被视…
据东方早报报道,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认为,“营改增”加快推向全国是大势所趋,可以以“营改增”为契机推动中国财政体制改革,调整目前国税与地税的功能和定位。
在上海试点7个多月后,被视作“十二五”时期结构性减税“重头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突然大幅扩围。
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不仅如此,会议还决定,明年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之前的2012年1月1日,上海市成为国内首个“营改增”试点地区。之后,各地纷纷争取“营改增”。此前,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一位官员向媒体透露,上海试点以后,正式申请试点的省市有北京、天津、重庆、江苏、安徽、福建、厦门、深圳、湖南、海南等。
普华永道税务部合伙人李军昨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年初预计第二批“营改增”试点地区最早可能在7月1日加入试点。而目前国务院批准的扩围时间表考虑到了各方面的因素,包括上海试点实施后相关行业的反馈,各地服务业的税负影响,税务部门的准备情况,技术层面是否成熟,当地政府的意见等。
对于此次扩围的范围,李军说,10个省市中有一些很早就向国务院提出申请,如北京。而广东最初的呼声不是特别高,但国家税务总局希望广东省能开展增值税改革试点,为“营改增”试点增添新的示范效应。重庆之前呼声也比较高,但这次没有在名单里。
“上海是城市经济的典型,而省级区域的产业结构会更加健全,这十个省市有相当一部分就是省级,从试点选择来看,有些是发达省份,有些是中等发达城市,有些是内陆,有些是沿海,这凸显出设计意图。”新华社昨日援引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的话,这样解释选择试点城市的意图。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虽然宣布突然,但是目前的推广试点不存在准备不足的情况,自上海试点后,很多省市就已经在加紧准备了。
至于分批推进具体如何进行,中国企业财税管理研究院院长谢学焘表示,目前北京和安徽的条件都比较成熟。
上海试点效果
2011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全国“营改增”正式启动。这也是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国流转税制度最重要的一次变革,直指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平衡。
中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主要的两种流转税,几乎涉及国内所有的企业和行业。根据财政部官方网站公布的2011年数据,国内增值税(不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约占2011年税收收入总额的27%和15%,总和超过了所得税,是税收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增值税是对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税,而营业税则是对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行为课税。现行流转税体系中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制度导致了重复征税的问题。
“营改增”即增值税扩围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分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
“营改增”也是中国近期一直强调的结构性减税的方向之一。“政府已下决心将结构性减税的文章做足,而营业税改增值税则是结构性减税的重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今年5月在上海如是称。
按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营改增”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试点;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事实上,中国的税制改革,一般试点时间较长,比如2008年进行的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改革,之前在东北三省试点近两年。而“营改增”试点则在上海实施7个多月后就开始扩围。
对此,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认为,这和上海试点比较成功有关系。
胡怡建告诉早报记者,当前中国经济不景气,想要通过加快税收结构的调整来拉动经济增长。此外,上海的试点已经对上海以外地区的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为了减少这种影响,所以加快扩围。
国税和地税的定位
“营改增”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试点方案,报经国务院同意,由地方来申请试点时间,但各地试点的整体框架按国务院批准方案进行。
不过,作为一项具有标本意义的税制改革,“营改增”最大的难度和悬念,是其触及了中国分税制的财政体制。
目前的财政体制中,增值税主要由国税机关征收,实行中央和地方按75比25的比例分享;营业税则主要为地税机关征收,归属也基本归地方,而营业税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
根据改革设计,“营改增”后,由国税机关统一负责征收,收入仍归地方,同时应考虑地方收入主体税种构建问题,而事实的情况是,营业税目前仍是地方最重要的税种,已经破题改革并寄予厚望的房产税、资源税尚无法承担起地方主体税种的责任。
“营改增”之所以选择在上海先行先试主要是上海是国税与地税合一,改革涉及的问题不会太多,而营改增试点大幅扩大之后,税收统一由国税机关征收,地税机关的功能就存在重新定位的问题。
此次“营改增”试点扩围的范围虽已圈定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但是面临的问题也不少。在中国,除了上海等少数直辖市,大部分省市财政、国税和地税都属相互独立的机构,在很多省市,地税和国税是两套班子,不同任务。
营业税是地税,增值税是国税,如何协调征收机构的关系是关键。
谢学焘认为,当前中国的税收征管机制涉及到地方税务局跟国家税务总局的关系。一旦把增值税全部实施以后,营业税作为原来地方税务局的一个主管税种缺失以后,地方税务局整个机构配置以及相应的工作都需要进行调整。
胡怡建也表示,国税局和地税局隶属关系不一样,一个隶属国家税务总局,一个隶属地方政府。目前首先要解决的是税收本身的问题,然后再解决税收改革可能带来的其他问题。
刘桓认为,现在“营改增”试点的情况是,原本营业税的范围仍归地方所有,但这只是暂时的,是为了避免地方财政收入降低。因为增值税是75%归国家的,不可能一直有这个特殊的界定,如何把已经转为增值税中的原本营业税的划出来给地方,这需要调整税务制度,给地方的财政一个明确的规范。
“这不是推进营改增的障碍,应该也可以有效解决。”据新华社援引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的观点称,“营改增”加快推向全国是大势所趋,可以以“营改增”为契机推动中国财政体制改革,调整目前国税与地税的功能和定位。
行业扩围猜想
除了上述需要理顺的关系之外,行业扩围也是一个关键。昨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明年中国将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对此,白景明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表明营改增推进速度将大幅加快。
此前的上海“营改增”试点,行业覆盖范围为“1+6”,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则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等6个领域。
不过,这个范围似乎并不能满足需要。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此前就表示,上海希望试点行业扩大。“我们最希望拓展的是邮电通信行业,目前这个行业资费太高;其次是金融保险行业,这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内在要求;最后希望拓展到其他生活性服务业。目前这三个行业已经排上了时间表,正在研究相关情况,有望在试点半年以后启动。”
胡怡建认为,如果扩围的话,行业上的推广会从生产性服务业向生活性服务业推进,这是因为目前的生产性服务业可以发票折扣,而涉及到居民个人、价格的话就不容易折扣,速度会慢一些。
刘桓表示,地区上面,再继续扩大范围可能要取决于此次试点的情况,但是推进是肯定要的。如果试点扩围发展良好,预计在“十三五”期间,试点行业就能实现全面的“营改增”。如果试点过程中出现问题,推广的进度会放慢一些。
刘桓还认为,现在各个省市抢着试点是正常现象,是财政发展的自身要求。而上海试点期间外省市的物流交通业的涌入主要是看中了试点城市享有的发票折扣,但是随着试点的扩围,这种折扣优势会逐步变小,整个行业还是会恢复正常竞争。
“减税不会高达千亿元”
减税效果几何?2009年至2011年,因实施增值税改革,中国累计减少税收收入5000多亿元。
而营改增则被视为今年乃至“十二五”时期中国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根据官方测算,营改增如全面铺开,年税收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元以上。
刘桓认为,“营改增”推广之后,随着相关行业竞争优势的上升,地方财政的减少不会很多,但是短期内有可能出现税收减少的情况。
“此次推广会带动未来10年财政经济的增长。”刘桓告诉早报记者。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此前撰文介绍,根据测算,营改增后,将带动GDP增长0.5%左右,第三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将分别提高0.3%和0.2%,高能耗行业增加值占比降低0.4%。
不过,中国企业财税管理研究院院长谢学焘认为,在中国,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比营业税更为严格,所以一旦试点,很多征税漏洞也会解决,会带来税收增加的效果,所以减收不一定能够有1000亿元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