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扩容至10省市 两类企业获利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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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
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提振企业信心
“对于企业而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容无疑是个好消息。”锦宏中国价值基金总经理徐之骞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强调,“中国企业一直面临重复收税的问题,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旨在减少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负压力,有利于这两类企业的发展。”
今年1月1日起,上海12.9万家(截至3月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率先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改增”之后,上海市增值税税率由两档调整为4档,在17%和13%的原税率之外,增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此前,营业税税率分别为3%和5%。
与营业税“简单地”根据营业金额来核算所不同,增值税是根据“增值部分”来征收。通俗而言,“营改增”可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
徐之骞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上市公司,日子都不好过。选择这个时间点扩容,中央政府显然是有所考虑的。”在他看来,“此举可以进一步提振企业信息,通过减税增加企业营收。”
效果尚未显现
与徐之骞的乐观情绪相比,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谈儒勇提出了自己的担忧。昨晚,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谈儒勇指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可能会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之后,营业税的范围就会相对缩小,而营业税本是地方政府的第一大税种,并且也是地方政府惟一主体税种,当面临征税范围缩减甚至被增值税取代时,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必将会减少,可能会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总经济师严军此前透露的数据: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去年增长6.8%,但增幅有所回落。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开展,上海市增值税收入呈现快速增长。
“其实,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谈儒勇告诉记者。今年3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上海65家物流企业进行调查显示,这些企业在2008年至2010年年均营业税的实际负担率为1.3%,其中,运输业务负担率平均为1.88%。而实行“营改增”后,实际增值税负担率会增加到4.2%,上升幅度为123%。
谈儒勇认为:“减化税制是当前改革的重点,重新划分增值税收入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比例,将成为地方政府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