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出台稀土指令性生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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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稀土开采环节的管理,工信部28日下发《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禁止无计划企业从事稀土生产,坚决依法关闭违法违规企业;对于超计划生产的企业,将由省级…
为了加强对稀土开采环节的管理,工信部28日下发《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禁止无计划企业从事稀土生产,坚决依法关闭违法违规企业;对于超计划生产的企业,将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计划管理产品的生产,并核减下年度计划。
这是继2007年稀土生产纳入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后,工信部首次编制《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较原来的工作更有可执行性,对于一些问题的处理也更加细化。”工信部一位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根据《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和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商有关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稀土开采、生产和进出口总量计划等,报国务院批准后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企业未获得计划指标,不得从事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生产。
《办法》要求,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无计划生产企业的清理,坚决依法关闭违法违规企业,禁止无计划企业从事稀土生产,并配合国土、环保、工商、税务、安监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对超计划生产的企业,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计划管理产品的生产,并对企业进行警告,核减下年度计划。
为了将稀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以及出口等环节统一管理起来,从2007年开始,国家稀土生产计划将由指导性调整为指令性。“稀土行业计划管理是个多方位的管理,需要一系列的政策来配合,《办法》只是计划管理的一部分。”工信部有关人士指出。
据了解,今年首批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已经由各省下发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