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重点发展公租房 解决夹心层住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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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记者从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获悉,截止到2011年底的8年时间里,该省累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09万套,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不过,城市中的夹心层住房难问题仍较为显著…
28日,记者从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获悉,截止到2011年底的8年时间里,该省累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09万套,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不过,城市中的“夹心层”住房难问题仍较为显著,未来几年,浙江省将调整住房保障结构,逐步减少经济适用房,重点发展公共租赁房。
浙江财经委的调查报告显示,自2003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到2011年底累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9367万平方米、109万套,解决92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至去年底,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3平方米,居全国前列。
不过,随着浙江保障房持续大规模建设,其供应与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结构性矛盾显现。
一方面,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住房仍十分困难。由于目前公共租赁房还尚在起步阶段,数量庞大的“夹心层”,即不符合廉租房政策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政策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中低收入困难家庭,还未纳入到保障房体系中。很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也亟待改善。
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建成保障房出现空置现象,许多经济适用房小区实际入住率不到85%。浙江省人大财经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由于供给和需求不对称所致,“近几年经济适用房大规模地建设,但真正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却在不断减少,而‘夹心层’受条件所限又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针对上述两方面,浙江省人大财经委建议,未来几年,浙江省应调整住房保障结构,逐步减少经济适用房,重点发展公共租赁房,解决“夹心层”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实施经济适用房和公公租赁房并轨管理;鼓励空置房源较多的城市,积极探索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增加公共租赁房的有效供应;加快完善保障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健全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和住房现状监控体系,实现保障房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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