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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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5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今年1-4月零售总额共约2400万元,同比增长13.1%。社会消费品按照商品用途分为吃类商品、穿类商品、用…
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5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今年1-4月零售总额共约2400万元,同比增长13.1%。
社会消费品按照商品用途分为吃类商品、穿类商品、用类商品和烧类商品。数据显示,上月穿类商品的零售额达到56万元,同比增幅最大,达15.2%。吃类商品、用类商品和烧类商品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0.2%、9.1%和4.2%。今年1-4月,上述四大类商品零售总额与去年相比分别增长8.9%、9.7%、16.4%和7.1%。
据了解,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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