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公平贸易”的虚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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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频频将贸易大棒挥向中国输美产品,如化学增白剂、镀锌钢丝、钢质车轮、晶体硅光伏电池组件等。目前,中美互为第二大贸易伙伴,2011年双边贸易额突破4400亿美元。…
近来,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频频将贸易大棒挥向中国输美产品,如化学增白剂、镀锌钢丝、钢质车轮、晶体硅光伏电池组件等。目前,中美互为第二大贸易伙伴,2011年双边贸易额突破4400亿美元。随着中国企业和产业的不断升级,美中贸易争端频发。值得关注的是,作为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一部分,美国正在依照自身的规则重塑全球贸易规则,即由原来提倡的“自由贸易”向所谓“公平贸易”转变。
历史上,公平贸易一词有着许多含义。1881年,英国成立了公平贸易联盟,以限制外国进口商品。在美国,商界及工会都利用公平贸易法构建所谓的“进口商品铁网屏障”,美国总统奥巴马2月底签署命令设立的跨部门贸易稽查中心直指所谓的“不公平贸易”。3月5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一项修订《1930年关税法》的法案,保留了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越南等国获得政府补贴商品征税的权力。2月28日,美国启动跨部门的贸易稽查中心。该机构有两大功能,一是帮助奥巴马政府实现增加出口的目标,即从2009年的1.57万亿美元到2015年翻一番,达到3.14万亿美元;二是协同美国多个部门应对来自全球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其实质直指中国。
美国一向自诩为自由贸易的楷模。一个时期以来,全球产业的分工使得美国的贸易逆差加大。尽管表面上不放弃自由贸易的主张,但近几年来,美国大幅调整了对外贸易策略,提出所谓的“公平贸易原则”,并将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反倾销协议》及保障措施条款等当成新的贸易保护工具。美国此举一方面违背了世贸组织原则,对本国战略产业进行过度保护,意图扩大本国垄断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实现利润转移;另一方面,又回过头来苛责别国扭曲了市场竞争。因此,美国以公平贸易的名义实行的“超贸易保护主义”,表面上更具合理性,实质上更具隐蔽性,战略上也更具进攻性。以中国光伏产业遭“双反”调查为例,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太阳能电池产品反补贴调查做出初裁,认定涉案企业存在2.9%至4.73%不等的补贴幅度。事实上,美国对本国光伏企业的补贴幅度远超中国。作为其“再工业化”战略的一部分,美国已将清洁能源产业作为重振美国经济的关键,并通过投资税收减免、贷款担保、出口补助等措施为光伏产业提供了大量支持。
当前,由于规则制定者同规则适用对象在话语权上的非对等性,以及规则适用对象的差异性,一些发达国家不时借公平贸易之名行贸易歧视之实。对于中国而言,面对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规则优势”,必须学会挑战全球贸易框架中的不公平规则和待遇,变“被动”为“主动”,促成国际贸易框架中不公平贸易规则的改进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