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质疑用电总量控制 建议调整为监测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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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这一能源领域新政仍未达成最后共识。在政策酝酿之时,十七届五中全会、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高规格会议、文件均明确提出全面实行能…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这一能源领域新政仍未达成最后共识。
在政策酝酿之时,十七届五中全会、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高规格会议、文件均明确提出全面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要求。
根据本报记者了解,现有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思路是,既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也控制用电总量。对于这一操作思路,电力行业内部并不认同。电力行业希望将控制性目标调整为预测监测性指标。
国家发改委提出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是,到2015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1亿吨标准煤左右,用电量控制在6.4万亿千瓦时。
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官员介绍,在诸多品种的能源消费中,电力消费最为透明,可实现实时计量、实时监测、及时反馈。国家、地区、企业电耗与能耗之间存在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因而国家发改委有意将电耗指标作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主要手段。”
目前,地方各省也正在制定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将对能源消费实行强度和总量双控制。
湖南省征求意见稿提出,2015年湖南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01亿吨标煤,电量控制目标为1850亿千瓦时。
一位电力行业专家说:“如果限定用电总量,意味着限定了电力生产和消费的增速,限定了电力装机的发展规模。这不利于电力产业发展。”
2月26日,在“2012年经济形势与电力发展分析预测会”上,中电联代表电力行业向国家部门建议,“将2015年用电量从控制性目标调整为预测监测性指标。”
中电联秘书长王志轩在会上说:“主要考虑电力是一种优质、清洁和便利的二次能源,实现电气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电力行业发展在促进能源资源转化率持续提高、实现清洁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满足人们群众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中电联测算,同等当量下,电力产生的经济价值相当于煤炭的17.3倍、石油的3.2倍。电力消费占总能源消费的比重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全社会能源效率提高4个百分点。
“因此,在我国电气化水平不高、人均用电量远远低于先进国家的阶段,不宜定量控制电力消费,应采取经济和价格手段促进节约和有效利用。”王志轩说。
中电联预测“十二五”期间用电增速为7.5~9.5%,2015年用电总量达到6~6.6万亿千瓦时。这一预测与发改委制定的6.4万亿千瓦时电力控制目标有至少2000万千瓦时差额。
王志轩说:“除此之外,如果将电力作为主要控制对象,地方有可能增加煤炭、油、气等其他能源品种的消耗,与总量控制初衷相悖。甚至会再度采取‘拉闸限电’等非科学手段,以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考核。”
另有电力行业专家称,从电力产业链层面分析,控制用电量间接影响发电企业效益,特别是火电的投资积极性将下降。统计数据显示,在2011年的电源投资中,火电投资仅为2005年的46.4%,已经连续6年同比减少,火电投资占电源投资的比重下降28.4%。
中电联专家多次提醒,如果这种格局延续,国内电力供需平衡保障能力减弱,未来影响将进一步呈现。
中电联在《2012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中建议,运用电价等经济调节手段,深化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措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如,出台并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以及峰谷等电价措施,形成结构调整和节能的倒逼机制。
推广节能、节电技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限制不合理的能源需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实施以电代油、以电代煤等电力替代战略,提高电能在终端消费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