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计划淘汰落后产能57万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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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了解到,2012年,青海省将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考核制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并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吴海昆介绍,2012年…
记者从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了解到,2012年,青海省将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考核制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并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吴海昆介绍,2012年,青海计划淘汰落后产能总量为57.49万吨,其中,淘汰落后产能炼钢45.96万吨、铁合金9.1万吨、碳化硅2.43万吨。此外,计划淘汰玻璃落后产能160万重量箱、印染2970万米。
吴海昆说,通过完善节能目标考核制度,今年,青海省将对去年落后产能淘汰不彻底的地区、企业和列入“十二五”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设备集中组织清查,并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的落后产能采取就地关停措施。同时,今年投产的高耗能项目必须做到余热、余压、尾气同时回收利用,否则不予供电。
同时,青海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差别电价政策,对未经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而擅自建设的高载能企业,执行“高来高去”电价政策。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吴海昆介绍,2012年,青海计划淘汰落后产能总量为57.49万吨,其中,淘汰落后产能炼钢45.96万吨、铁合金9.1万吨、碳化硅2.43万吨。此外,计划淘汰玻璃落后产能160万重量箱、印染2970万米。
吴海昆说,通过完善节能目标考核制度,今年,青海省将对去年落后产能淘汰不彻底的地区、企业和列入“十二五”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设备集中组织清查,并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的落后产能采取就地关停措施。同时,今年投产的高耗能项目必须做到余热、余压、尾气同时回收利用,否则不予供电。
同时,青海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差别电价政策,对未经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而擅自建设的高载能企业,执行“高来高去”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