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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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7日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2月底,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据了解,近年来,内蒙古有的地区民间借贷比较活跃,融资规模和参与群众的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7日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2月底,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
据了解,近年来,内蒙古有的地区民间借贷比较活跃,融资规模和参与群众的范围不断扩大,风险不断累积并逐步暴露,由此引发的非法集资案件明显增多。今年以来,内蒙古公安机关受理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同比大幅上升。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巴特尔指出,内蒙古是全国集中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之一。他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坚持以打促防,强化源头治理。对民间借贷风险进行深入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切实防止民间借贷演变为非法集资。特别是要对异常的资金流向给予重点关注,对金融系统与大型企业的资金融入民间借贷给予及时监测,防止由此演化为金融连锁案件。
巴特尔强调,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要快速侦破和查处,严惩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维护经济安全、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政治稳定。要坚持依法处置,树立正确导向。要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揭示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欺骗性,让广大群众都知晓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常识,有效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要在抓好专项行动的同时,深入研究和把握非法集资案件的规律与特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形成疏堵并举、惩防结合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已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并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