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热线:0311-85395669
资讯电话:
139-32128-146
152-30111-569
客服电话:
0311-85395669
指标

国务院:禁止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

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12日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政策指出,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有效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严格监管,禁…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12日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政策指出,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有效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严格监管,禁止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

政策指出,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有效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活动。严格监管,禁止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要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减少行政干预,防范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

来源:中国新闻网
延伸阅读
上一篇:商业银行须逐季实施风险压力测试
下一篇:今日辟谣(2023年11月17日)
分享到:
[腾讯]
关键字:国务院 禁止 金融

宏观经济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