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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以30%至50%的利率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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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有大企业以7%至8%的成本借贷、以5%至6%的利率发债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却不得不以30%至50%的利率融资,甚至许多企业不得不以年化200%的利率短期拆借。眼下,官方利率与民间利率的背离日…

当国有大企业以7%至8%的成本借贷、以5%至6%的利率发债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却不得不以30%至50%的利率融资,甚至许多企业不得不以年化200%的利率短期拆借。眼下,官方利率与民间利率的背离日益明显,这一资金价格的双轨制凸显了国内金融结构二元化困局。

对内开放处于破题的起点上

这一现象折射在中国现有的金融制度设计框架下,国有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难以倾向于中小民营企业。如何破解金融二元结构困局?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当下,体制内的国有金融控制着绝大部分资源,将资金过度投向国有企业和地方项目,这将直接破坏市场机制、降低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现在看来,在初步完成国有大型银行的市场化重组后,中小金融机构的对内开放应该处于一个破题的起点上。

“大银行一个贷款都是几十亿,要他们向中小企业贷款就是‘高射炮打蚊子’,中小企业不是他的服务对象,他也不会去做几万、几十万的贷款。”在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看来,要大型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问题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间接融资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我国现有银行体系是大中型银行占绝对主导地位,尽管小型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数量在逐渐增加,但仍然处于非主流地位。全国性银行的存款市场为77%,贷款市场占比为80%。如果在其它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再扣除信托投资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的存贷款,地方性小型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当在20%以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惠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

在国务院要求下,国研中心此前赴全国东、中、西部多个省市,就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政策环境、融资、创新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调研。目前,国研中心“中小企业发展新环境新问题新对策”课题组的一系列报告即将完成,张承惠正是这一系列调研报告的执笔人之一。

课题组的基本判断是,目前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很突出,贷款成本骤升更成为当前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一是政府支持力度不够,政策协调性不强。二是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和制度性缺陷。其中,间接融资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地方性小银行缺失;直接融资体系也缺少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三是监管政策尚不能适应中小银行的发展需要。

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3769家,扣除全国性机构,地方性银行业法人机构共有3264家。如果扣除2646家农信社,则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只有600余家,而在美国,资产在10亿美元以下的小银行就有7000多家。

“商业银行的借贷方式可以划分为‘交易型贷款’和‘关系型贷款’两类。前者依据的是企业的‘硬信息’(如财务报表、抵押品、信用评级);后者则依据企业的‘软信息’(如企业财务状况、企业产品库存和原材料、水电消耗情况以及企业家的个人品行)。小企业具有抵押资产少、财务不透明等特点,银行往往只能采用‘关系型贷款’的借贷方式。”张承惠介绍说,关系型贷款收益主要依靠贷款利率的溢价,用以补偿信息获得、风险管控的高成本,小银行更具优势。但从我国现有银行体系的情况看,地方性小银行的数量仍然偏少。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如果说前一阶段,中国金融改革成功地完成大型银行市场化重组,接下来面向微小金融,中小企业金融的改革,应该是处于一个破题的起点上。促进结构调整,就要放松金融机构准入管制,让社会资本、民间资本进入这些跟民生直接相关的行业。

监管政策尚不适应中小银行发展

“出于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过度担心,监管部门在市场准入、运行规则等方面设置了过高甚至是不合理的门槛。”张承惠直言,金融监管政策尚不能适应中小银行的发展需要。

“在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方面,根据现有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企业)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问题在于,一些大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并无兴趣,而有意从事此业的投资者又因不能控股而踌躇不前。”张承惠还举了另外两个例子:现有小贷公司如果要改制为村镇银行,就必须将控股权转让给体制内的金融机构,对很多民营资本来说这是很困难的。再如目前将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于非金融机构,对其融资渠道和比例进行了严格限制,可以从不超过两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不超过资本金50%的资金。资金来源的匮乏使得众多小贷公司面对大量客户而“无米下锅”。

“需要发展真正能够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合作金融组织,包括城商行,中小银行,社区银行和村镇银行等。”曹凤岐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现有机构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做得很不够,许多城商行越搞越大要全国扩张,很多农信社也根本不为农村服务。

不过,这一情况已经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日前在江苏调研时即强调,小企业是就业主渠道,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中小商业银行要从战略高度,加快转型,完善机制、创新产品、拓展渠道、控制风险,全面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近年来,银监会提出了小企业金融服务“六项机制”,推动建立了小企业服务专营机构,要求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最近又出台十项监管激励措施。

“原来的城信社、农信社,本来是真正的合作企业,按照道理来说是股东做的,相当部分是给股东来贷款,但现在的一个问题是,都被地方政府收编了。我们过去所谓的农村信用社,现在地方把它变成了县联社、省联社,变成了一个大的银行。现在对于这类机构,真正的合作信用体系都已解体,因各地方政府的入股而变相为官办机构、国有经济了,一旦‘收编’之后给国企贷款、搞基础设施建设也变得顺理成章,在这种情况下它不可能再去为中小企业服务。”曹凤岐说,浙江泰隆银行的改造是成功的,他们吸引了更多民营股东。

“从金融业的开放程度看,对外开放的程度已经高于对内开放,下一步的确应该在加大对内开放上有所举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未来要有一个金融深化的过程,金融机构准入门槛要进一步降低,这样金融服务体系才能更有活力,更有弹性。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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