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抛弃”《京都议定书》 坎昆谈判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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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坎昆会议进入第三天,日本发出坚持抛弃《京都议定书》的论调,谋求统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问题上适用的法律框架,因此遭受到发展中国家和环保组织的猛烈批评。 日本气候谈判…
12月1日,坎昆会议进入第三天,日本发出坚持抛弃《京都议定书》的论调,谋求统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问题上适用的法律框架,因此遭受到发展中国家和环保组织的猛烈批评。
日本气候谈判代表当地时间12月1日(北京时间12月2日)下午澄清说,日本并非要抛弃《京都议定书》和拒绝继续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而是主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需统一在一个法律约束性框架下。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能源与气候项目经理杨爱伦对本报说:“日本的(澄清)理由显然不能成立。这明显违背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有义务率先减排,如果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承担一样的法律义务,也明显有违公平原则。”
NGO指责日本破坏坎昆谈判
日本作为主要排放国之一,却在坎昆会议上发出了迄今为止反对京都议定书的最强言论。
在11月29日《京都议定书》工作组联席小组会议上,日本经济贸易和工业省官员有马纯宣称,“日本将不会再在任何条件和情况下去继续为《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写下减排目标”。
作为《京都议定书》诞生地的日本做出上述表态,被迅速解读为日本将抛弃《京都议定书》和双轨制谈判。这在发展中国家间引起强烈反对,因为议定书是目前唯一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减排协议。
《京都议定书》于1992年在日本京都达成,16个主要排放国家承诺到2012年、要在1990年基础上平均减排5%。这对包括日本在内的议定书缔约方(发达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缔约方做出强制的绝对减排;发展中国家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开展自愿的国内减排行动。
日本环境部副部长南川秀崎在12月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说,日本并不是要抛弃《京都议定书》,而是要求所有主要排放国都进入一个法律框架,比如在“三可”问题(可衡量、可报告、可核实)上都要有法律义务。
当事人有马纯在发布会后对本报记者解释说,他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按照现在的法律框架,全球减排目标是“不可能在《京都议定书》和第二承诺期下实现的”,“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应该在一个法律框架下进行减排”。
但这些解释并没有得到外界认可,日本遭到了全球主要环保组织的严厉批评。
国际环保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发布官方声明说,日本此举是在破坏正在进行的谈判,鉴于他们的态度,日本谈判代表是在全球范围内“成功地”孤立了自己。
“这是坎昆会议一个非常糟糕的开始。其他国家可能也会跟随日本,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承诺中逃跑。”NGO关怀国际的发言人对《卫报》说。加拿大亦表示不愿再继续议定书第二承诺期。
NGO地球之友(日本)发表声明说,日本政府正在试图撕毁因日本之名而达成的协议,这对日本人民来说是个羞辱。“日本政府可耻的行为说明,它关心国内工业利益多过地球母亲。”
而绿色和平杨爱伦不认为日本有可乘之机:“日本的建议在联合国机制里是没有执行的空间,因为反对的国家太多。”
日本旨在脱钩减排目标
实际上这不是日本第一次发出抛弃《京都议定书》的论调。“日本这样的建议并没用隐晦的方式表达出来,而是政府非常直接和明确的表态。”日本环境部谈判代表山田明说。
日本的主要用意之一被普遍解读为,欲将未参加议定书的美国和进行国内自主减排的中国拉入法律约束的框架。有马纯认为,美国可能并不会对国际气候协议的法律约束性表明自己的立场,中国和印度也拒绝对法律约束性做出解释,“这并不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正确方式”。
国际环保组织WWF气候问题专家杨富强对本报说,日本就是要从《京都议定书》中脱套,不想进入第二承诺期。如果进入,还会给日本带来在减排、资金支持上可比较的法律约束,比如第一期没有完成的减排任务还要带入第二期。
作为世界第七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到2012年,日本需要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6%;然而,日本在2007年的排放却比1990年高出9%。
日本在哥本哈根会议时期承诺到2020年,要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5%。此目标虽然具有一定的雄心,但是面临国内工业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且依旧处于辩论阶段。日本目前并没有收回其25%的中期减排目标。
WWF杨富强分析说,如果日本退出《京都议定书》,一方面25%就将成为其自愿的国内减排行动目标,另一方面,日本就会像美国一样不参加AWG-KP的谈判,而进入长期合作工作组的谈判。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