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浙江省临海市发布《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涉及购房补贴、估计贷款额度等12条措施。
《意见》显示,临海市将发放购房补贴。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1%和0.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5%和0.3%给予购房补贴。
临海市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到10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到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