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政,本次申领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洛阳城市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在房管部门取得网签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且在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
按照补贴标准,对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经审核无误,按照缴纳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