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区规范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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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件要求,六安市开展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专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范。 市工商局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下发《六安市商品房买卖…
根据省工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件要求,六安市开展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专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范。
市工商局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下发《六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若干规定》,要求房地产企业在向市房管局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必须先向市工商局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并由两部门联合会审后在售房现场公示。市工商局与市房管局曾先后4次召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审查协调会,在审查中发现大部分合同都存在条款繁琐、内容模糊、不易理解等问题,一是有些格式条款明显含有合同提供方推脱责任、偏向己方利益、双方责任不对等的内容,比如房屋面积误差的约定、付款方式、补充条款、违约责任规定等等;二是部分合同中有违规收取开户费、看房费等相关费用的约定;三是有的广告宣传言过其实,有以补充条款否认主合同加重购房者责任与风险。针对这些带着“陷阱”的格式条款,市工商局与市房管局积极和市物价局、市人民银行等部门沟通,对每一份申请备案的合同逐条商讨,相关条款不断进行修改完善,为消费者严格把关,维护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六安市城区的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31份,意味着31幢新开盘的楼房将使用经过备案的合同,购房者不必再为合同条款而费脑伤神,还一个轻松明白的购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