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山东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给予购房补贴的实施方案。
国家出台三孩政策(2021年5月3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在购房补贴执行时间内购买商品住宅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2%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对“二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实施补贴。
国家出台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在购房补贴执行时间内购买商品住宅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1%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据悉,以上购房补贴由房屋所在地区县政府负责实施。享受补贴的家庭不重复享受,且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