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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二手房加入限售 同一楼盘房价月涨幅不能超0.6%

来源:我的钢铁网|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据媒体报道,丹东市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从4月27日起,对非本地户籍家庭在市区范围内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本地和非本地户籍家庭…

据媒体报道,丹东市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从4月27日起,对非本地户籍家庭在市区范围内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本地和非本地户籍家庭凡在市区内购买住房,自网签购房合同备案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上市交易。同时,规定了市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申报预售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质可比房屋的当期网签销售均价。在售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同一楼盘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每月环比涨幅不得超过0.6%等稳控房价工作目标,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价格管理部门不得办理价格备案手续,住建部门停止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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