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1月21日消息,日前,《三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已经七届市委常委会第96次会议、七届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根据《三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67平方米,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上申报建房应符合《三亚市村庄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