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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被确定为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之一

来源: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布了“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基本建成的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武汉与北京、天津、哈尔滨等城市一起位列其中。综合交通枢纽…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布了“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基本建成的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武汉与北京、天津、哈尔滨等城市一起位列其中。

综合交通枢纽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衔接多种运输方式、辐射一定区域的客、货转运中心。国家通过建设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将着力解决现阶段我国综合交通枢纽规划设计不统一、建设时序不同步、运营管理不协调、方式衔接不顺畅等问题,构建便捷、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升国家竞争力。

武汉历来被称为“九省通衢”之地,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水陆空交通枢纽。武汉被列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对于发挥武汉连南接北、横贯东西的交通区位优势,加快建设全国综合交通运输和中部崛起的“立交桥”,加快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超前发展,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湖北交通“十二五”规划,武汉将在“十二五”期间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机场和港口建设,加快形成全国性铁路路网中心、高速公路网重要枢纽、重要门户机场和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加快建设陆路武汉至中西部、西北部,水路武汉至上海的联运通道。在市内交通方面,将高标准建设一批公共交通枢纽,使地下交通与地上交通、轨道交通与公共交通无缝对接,打造全国“公交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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