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斥50亿成立合资 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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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通消息,国寿公布关连交易,国发创投(作为普通合伙人)与国寿、控股股东集团公司、旗下财产险公司及东吴证券(作为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借以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城市基…
据经济通消息,国寿公布关连交易,国发创投(作为普通合伙人)与国寿、控股股东集团公司、旗下财产险公司及东吴证券(作为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借以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城市发展产业投资,相关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100亿元(人民币.下同),而国寿对合伙企业认缴出资50亿元。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2年,其中前9年为投资期,后3年为退出期。投资期届满后合伙企业只能从事存续性活动,不能再投资新项目。
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合伙企业拟投资的项目必须符合合伙协议中所列明的标准,其中包括,项目实施主体及项目运营区域均在苏州市范围内,投资范围为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及城市发展产业项目等,项目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以及所投资项目都有明确的收益来源、稳定的现金流和增值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