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首次否认侵吞50亿国有资产交易均合法
来源:中国经济网|浏览:次|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2月28日,针对SOHO中国与华远地产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传闻,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首次予以了回应。当天上午,最近有人在给我们和华远造谣,造谣的罪名是侵吞国有资产。我曾经建议公司CFO和律师…
2月28日,针对SOHO中国与华远地产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传闻,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首次予以了回应。
当天上午,最近有人在给我们和华远造谣,造谣的罪名是侵吞国有资产。我曾经建议公司CFO和律师发一澄清公告,但他们认为完全是不顾事实的网上诽谤,没有必要去一一回应”。潘石屹称,SOHO中国与华远地产的所有交易都是合法合规的,传闻华远地产向SOHO中国转移了40亿、50亿国有资产的说法都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据了解,今年2月8日,司马南在微博上发表了2009年法学教授陈界融等14人的《任志强潘石屹涉嫌非法交易》的“举报信”。信中提及“2007年,任志强在缴纳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立即将拿到手的北京民源大厦项目用地(即现在的光华路SOHO),转让给潘石屹,而潘石屹则从交易中获取约50亿的土地利润等”。“举报信”认为,华远地产与SOHO中国之间的多笔交易,涉嫌利益输送,导致约50亿的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天,任志强便发布长微博回应称,华远地产与SOHO中国的每一次交易都是公开透明的,尤其是光华路SOHO项目,可以说是“狠狠地敲了小潘一笔”。
不过,当年任志强却对转让光华路SOHO项目有些后悔。他当时表示,“2007年9月28日证监会驳回了华远的上市请求,这时华远的现金流只能维持半年,正好潘石屹上市成功,有大把的钱花不出去,这样我们就一拍即合。可是没想到一个月后,证监会同意了华远借壳ST幸福上市的请求,现在有点儿后悔卖了这两个项目(即SOHO北京公馆和光华路SOHO)。”
潘石屹表示,“谣言说我与任志强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光华路项目’。SOHO中国与华远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正式签订合同,我们在当天股票市场闭市后发布了详细的公告。有心要了解事情真相的朋友可以到香港联交所网上查阅公告。造谣者说我们侵吞40亿元的国有资产,后来又加了10亿元,变成了50亿元。华远接手这个项目,补缴完土地出让金,并收购了项目公司后,以10.29亿元转让给我们。所有交易都是合法合规的。40亿、50亿和其它的各种谣言都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他进一步称,质疑和诽谤是有本质的不同,质疑是进步的力量,而诽谤则是犯罪。因此他本人欢迎质疑,但坚决反对不顾事实的造谣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