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浏览:次|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记者日前从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目前,青海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今年新建项目已开工建设3.54万套,竣工7万套,入住4.9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136%和107%,全面超额完成201…
记者日前从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目前,青海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今年新建项目已开工建设3.54万套,竣工7万套,入住4.9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136%和107%,全面超额完成2012年度城镇保障房建设任务,这标志着该省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据了解,青海省委、省政府已经连续5年将保障房建设纳入十大民生工程,积极推进保障房建设,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千方百计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行“一把手”工程,坚持把保障房建设始终摆在突出位置;注重规划布局,注意将保障性住房布局在中心城区和主要城镇。
为了解决保障房建设资金困难问题,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青海省在积极向国家申请支持的同时,提早谋划加强资金筹措。今年,50亿元保障房私募债运行,实现了保障房建设融资与全国金融市场的有效融合,为全省保障房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2012年,该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3.54万套,竣工5.17万套,安排入住任务4.62万套。加上2011年结转项目共计在建21.52万套,已落实中央补助资金22.11亿元,省级配套资金18.3亿元,成功发行50亿元保障房私募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给青海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青海省政府还在今年出台实施了《青海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普遍实行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投诉处理的“七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分配程序。办法从项目、建设、资金、退出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对保障房的建设和管理作出了详细明确规定。尤其是对群众关心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分配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在保障房建设中同步配套建设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定保障房申领严格通过初审、审核、复审、核准4个阶段,并明晰了准入分配和退出机制。同时,还积极推行市场化运行、社会化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相结合的物业服务方式。
据悉,自2008年青海省开始实施大规模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到今年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该省已初步建成以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其他保障形式同时并举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