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基础设施合作需优化完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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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21日至9月25日举办的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暨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上,中国与东盟不少政商界人士均表示在过去10年基础设施领域扩大合作的基础上,要紧紧抓住东盟内部、中国…
在9月21日至9月25日举办的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暨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上,中国与东盟不少政商界人士均表示在过去10年基础设施领域扩大合作的基础上,要紧紧抓住东盟内部、中国与东盟之间推进互联互通的新机遇,进一步优化合作环境,将基础设施合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中国-东盟全面合作10年基础设施合作成绩斐然
2002年中国和东盟10国共同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10年来,中国与东盟从“早期收获计划”到“零关税”,从早前“农业先行”到能源和基础设施合作,双边合作正逐步走向纵深。
2009年4月,中国宣布今后3-5年内将向东盟国家提供150亿美元的信贷,并决定设立总规模100亿美元的“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2011年11月,又宣布追加100亿美元信贷(包括40亿美元优惠性质贷款)支持,主要投资于双方基础设施、能源资源、信息通信等领域的重大投资合作项目。
商务部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在东盟投资额已达188亿美元。与此同时,东盟对中国的投资规模也不断扩大。2002年,东盟对华实际投资32.6亿美元;2011年,这一数字为70亿美元,较2002年增长了1倍多。截至2012年6月底,东盟对中国的直接投资也达到738亿美元。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会长刁春和在南宁说:“中资企业在东盟工程承包主要还是集中在电力设施、轨道交通、公路、桥梁、铁路等基础设施领域。”
他透露,2011年中国企业在东盟市场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215亿美元,新签合同额166亿美元,分别占我国当年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和新签合同总额的21%和11.7%。仅在泰国,2011年中国企业在泰国的工程承包合同数较上年增长了25.8%,合同额增长了136.7%,营业额增长了44.8%。
——东盟“互联互通”计划带来新机遇政策与商业市场风险仍存
在当前的全球经济下行背景下,多数东盟国家都认为经济的增长必须依靠基础设施推动,从而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优先事务。2010年10月,东盟通过一项庞大的互联互通总体规划,囊括700多项工程,重点就是通过东盟区域内海、陆、空交通网络建设,推动东盟经济一体化进程。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方蔚认为,全球需求放缓将长期化,亚洲出口疲软也不会是暂时现象,通过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可以继续推动亚洲经济的增长。
正在南宁举行的中国-东盟基础设施合作论坛上,中方表示愿同东盟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战略性的互联互通合作,通过建立促进互联互通建设的投资融资平台,加强同东盟国家的陆上通道建设,构筑双方海上互联互通网络,开拓港口、海运物流和临港产业等领域合作。
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建初说,当今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大势所趋,中国同周边国家地缘相近,文化相通,经济合作便利,而且随着区域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国与周边国家的产业互补性将进一步增强,贸易往来进一步加大,必然刺激区域间互联互通项目的实施。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及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机制等合作的日益成熟,也会为区域间互联互通项目创造更多有利的条件。
与会的企业界人士也提到了目前中国与东盟在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合作面临的投资环境风险问题。
首先是投资者对政策环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存在一定的担心。去年缅甸突然叫停双方合作兴建、早已开工的密松电站,这一项目是迄今缅甸最大的利用外资项目,亦是中国最大的境外电力BOT项目。这起事件也引起中资公司在今后海外拓展投资时对政治风险评估与权衡的重视。
其次,商业市场风险仍然居高不下,投资合作环境仍然有待加强监管和继续完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南宁营业管理部总经理邓成钊表示,客观上讲一些东盟国家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待继续完善。基础设施项目往往投资量很大,一些中资企业刚与合作伙伴签完合同开始工作,合作公司却突然破产、倒闭或关停,风险增加对于扩大贸易投资合作十分不利。
——未来合作需继续优化完善外部环境
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一些亚洲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下降,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部分基础设施严重老化;柬埔寨、老挝等经济规模较小的国家,基础设施还很不完备。
来自马来西亚建筑工业发展局的一位高级总经理表示,中国正在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这与东盟国家存在相似之处,都有尽快提升基础设施水平的内在需要。再加上东盟内部以及中国-东盟的互联互通,这十分利于区域内经济融合、提升地区竞争力,对于双方企业加强对对方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实现互利共赢也是十分难得的机会。
一些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人士认为,未来中国与东盟开展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中国与东盟各国需要进一步明确双方在基础设施合作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为合作提供便利。印尼国家发展计划部公私合营处主任贝斯塔瑞(BastaryPandjiIndra),各方政府应通过签署协议、备忘录的方式明确合作重点,然后采取减少保证金、提供更多融资计划、提供资金援助等配套措施务实推进,这是基础设施合作的一个重要前提。
二是各国政府要认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是合作可持续的重要基础。方蔚认为,中国与东盟在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双边合作目的就是互利共赢,尤其需要合作各方秉持积极开放的态度,努力排除贸易保护主义、投资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干扰,致力于建设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从而保证双方合作能够持续深入。
三是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开展基础设施合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商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桥梁作用。刁春和认为,行业组织一方面联系广泛、信息渠道多,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贴心的服务;另一方面行业组织也可以承担不少政府无法承担的工作,充分发挥自身在咨询、信息、组织、召集、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能更为灵活地适应不同市场形势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