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新36条细则6月底到期 能源电信水利仍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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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息时报报道,距离6月30日民资新36条细则推出的最后期限还有不到10天,民资新36条涉及的诸多领域细则正在密集出台。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目前已有发改委、央行、银监会、证监会、铁道部…
据信息时报报道,距离6月30日民资“新36条”细则推出的最后期限还有不到10天,民资“新36条”涉及的诸多领域细则正在密集出台。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目前已有发改委、央行、银监会、证监会、铁道部、财政部、交运部、国土部等17个部委出台了相关细则,涉及银行、物流、铁路、医疗、能源等多个领域。预计6月下旬还将迎来一批细则集中出台,其中又以电信、教育、水利等领域细则最受关注。
17部委相继出台“新36条”
从“两会”至今的三个多月里,在经济下滑、宏观政策微调的背景下,民营资本迎来了新一轮的政策春风,一场以各部委为动力源(6.59,-0.02,-0.30%)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5月下旬,交通部、铁道部、卫生部、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六部委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率先拉开序幕。进入6月以来,民资“新36条”诸多领域细则更是密集出台。就连国家税务总局也在近日下发的通知中称,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中涉及民间投资的六大类33项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这些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而本周出台的三领域细则也是舆论关注的重点。本周二,住建部周二发文就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1731.919,-0.63,-0.04%)领域提出实施意见,同日电监会也发布了《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
而在昨日,众所瞩目的能源领域“新36条”细则也终于揭开面纱,国家能源局在官网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提出,“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明确表示,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大型炼油项目,鼓励民资参股建设核电站和电网建设,以及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
不到两个月时间里,目前已有17个部委出台了相关细则。受到经济形势的倒逼,民间资本正喜迎政策“暖春”。
电信等领域尚未出台
按照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6月5日的表态,根据国务院要求,今年上半年即6月底前,民间投资“新36条”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实施细则都将全部出台完毕,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记者对比国务院今年早些时候的文件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七大领域的说法,发现电信、教育等领域尚无细则出台。这些民生领域作为民资准入的重点领域,这几个未出台准入细则的行业也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根据业内普遍说法,由于教育、电信等行业涉及的利益群体较多,甚至部分涉及国家命脉,因此细则的出台显得尤为慎重。以电信行业为例,民企一直在电信行业边缘徘徊,很多民企都只能集中于二级运营市场即电信增值业务领域,如IP长途、电子邮件、多方通话等业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国家相关政策,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微博)曾表示,由于民营企业缺乏必要的资本、技术和运营经验,使其在一级运营市场难有优良表现。要解决民资进入电信业的“玻璃门”问题,除了破除政策门槛,还需要优化产业结构。与此同时,民资进入教育和水利等行业的进展也始终缓慢,在准入条例上是否能够得到突破,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值得关注的是,近来多位市场人士谈到“新36条”时均表示,所谓“玻璃门“、“弹簧门”靠几个意见、几个细则并不能消除市场准入壁垒,多年来传统垄断行业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做法,因此,细则出台后相关后续配套政策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