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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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项目共完成1024个核查矿区报告,以及金、铜、铅等23个单矿种的省级汇总工作,并通过了全国项目办审查验收,为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
截至2011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项目共完成1024个核查矿区报告,以及金、铜、铅等23个单矿种的省级汇总工作,并通过了全国项目办审查验收,为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布局提供了基础资料数据。
新疆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实施方案》,在全区确定了主要对煤、铁、锰、铬、铜等23种重要矿产的1024个矿区进行储量利用现状调查。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自治区财政厅多次沟通,落实项目总经费4920.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910万元,自治区财政4010.78万元。
为确保自治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任务按时完成,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主管厅领导亲自检查指导,项目办及时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各承担单位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技术人员紧张等困难,加班加点,各项成果资料获得了全国项目办的好评。本次核查工作查明了自治区内的铁、铜、铅、锌、铝土矿等23个矿种的累计查明资源量、累计消耗资源储量、保有资源量,摸清了已有矿山的“三率”情况,初步估算了可利用资源量和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