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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足条件不得开工 赣严管电力越铁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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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铁路部门批准不开工,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不全不开工,运行单位和铁路部门未到现场监护不开工……,11月15日,江西省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强跨越铁路施工管理的通知》,针对涉及电力线路…

“未经铁路部门批准不开工,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不全不开工,运行单位和铁路部门未到现场监护不开工……”,11月15日,江西省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强跨越铁路施工管理的通知》,针对涉及电力线路跨越铁路施工作出具体规定,以确保跨越铁路施工安全和被跨越铁路的安全运营。

该公司规定,凡涉及跨铁路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照逐级组织审查的原则,召集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等相关部门联合会审。电力线路跨越铁路,各单位必须与涉及跨越铁路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委派监理单位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理。强化施工方案的现场执行落实,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按照省公司到岗到位要求开展跨越施工现场督查。涉及电气化铁路施工的,须在开工前三日报省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由省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安全督察。该公司明确要求涉及跨越铁路的施工作业必须做到四个“不开工”,即未经铁路部门批准不开工,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不全不开工,现场未开展“三交待”(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不开工,运行单位和铁路部门未到现场监护不开工。据悉,江西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电力线路跨越铁路施工安全管理,下一步将举办培训班,邀请铁路部门主讲《跨越铁路设计标准及施工方案》、《铁路知识讲座及跨越施工报批流程》等。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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