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四住宅项目回笼资金16亿 阳光股份专攻商业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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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今日公告,以转让五个项目公司股权方式出售青岛、烟台的四个房地产住宅项目,此次交易通过股权转让和收回对目标公司的股东贷款,约回收资金16亿元。阳光股份总裁万林义透露,未来公…
阳光股份今日公告,以转让五个项目公司股权方式出售青岛、烟台的四个房地产住宅项目,此次交易通过股权转让和收回对目标公司的股东贷款,约回收资金16亿元。阳光股份总裁万林义透露,未来公司将专注于商业地产发展,逐步收缩房地产住宅业务。
受房地产持续调控影响,不少房企已谋划新的经营方向。阳光股份作为一家规模不大的房地产公司,如何在行业寒冬中探索出公司应对逆境的稳健发展目标,也是摆在管理层面前的迫切要解决的问题。
本次交易出售了公司四个房地产住宅项目,通过股权转让和收回对目标公司的股东贷款,公司回收资金16亿元,而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为30.42亿元,本次交易约占去年收入的52.6%,可谓获得了较为丰厚的短期收益。但作为公司收入支柱的住宅项目被出售,是否意味着未来公司发展将发生较为深刻的变化?对此,万林义表示,阳光股份2007年提出向商业地产转型的战略目标,并在之后几年陆续收购了家世界商业地产、沈阳长青路、北京通州商业项目、北京北苑科创大厦项目和北京成都A-Z Town商业楼项目,公司商业地产比重和收益均大幅上升。公司将坚持以商业地产为主的发展战略,逐步收缩房地产住宅业务,未来公司的住宅业务将以精品楼盘和与大型商业捆绑的综合性开发项目为主。
据了解,阳光股份经营商业地产多以持有物业进行租赁的方式进行,以获得长期稳定回报。公司2011年半年报显示,投资性房地产租赁的营业收入为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3%,毛利率达74.58%。
不过,商业地产项目持有成本高,培育周期长,需要良好的现金流支持。前几年,公司一直以住宅开发的收益支持商业地产项目持有与培育。但随着国家各类调控政策的相继出台,土地市场和融资环境发生改变,公司开始重新审视住宅与商业地产的配比问题。本次出售便可视作为公司回笼资金,及时调整配比,以待深入转型的重要一步。
公司同日发布业绩修正预告,因全部转回青岛阳光上城(公园1号)项目和烟台阳光首院项目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导致公司营业利润高于此前预期,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50%至70%;盈利1.49亿元至2.4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约0.20元至0.33元。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