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住房保障“轮候制”
浏览:次|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受理申请8148份,终审合格5531户,深圳保障房第二次终审名单于9月初正式公布。 据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胡建文透露,深圳将建立常态化住房保障轮候制度,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的…
受理申请8148份,终审合格5531户,深圳保障房第二次终审名单于9月初正式公布。
据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胡建文透露,深圳将建立常态化住房保障轮候制度,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的人才安居工程,以及即将推出的安居型商品房,有望惠及每位深圳市民。
保障房管理难题一直困扰住房保障工作常态化,而随着大规模保障房被集中建设,后续如何分配和管理,被提上日程。
筹建24万套保障房
“十二五”期间,深圳计划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房24万套,总建筑面积约1616万平方米,为8万户符合条件的户籍住房困难人群和40.8万户符合条件的人才实施住房保障。
据深圳市住建局有关人士介绍,自2010年中开始,深圳开始构建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以及货币补贴在内的住房保障新模式。
其中,廉租住房主要保障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这个覆盖范围还将扩大;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由公共租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
而“夹心层”住房困难家庭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以及符合条件的人才,则由安居型商品房进行保障。这是深圳独创的保障房形式。
近年来,由于转手存在巨大的寻租和获利空间,深圳保障房申请环节出现多次漏洞,“骗购”屡禁不止。
6月1日,深圳住房保障条例修改获得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对这类行为祭出重拳:对不符合条件的骗购人处10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同时如果骗购人申请成功后被主管部门发现,则加处1倍罚款,达到20万元。
6月2日,《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明确规定,已分配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禁止上市交易,对根据相关政策符合上市交易的保障性住房,仅能由政府以扣除增值收益的价格回购,并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
“今后会严格限制经济适用房上市流通。同时,将公共租赁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作为主要的保障形式。”9月2日,市住建局副局长胡建文表示,租赁型保障房成为住房保障主力的话,就要求政府建立公平和有效的住房保障轮候制度。
轮候常态化
深圳多位人大代表认为,如何具体细分需要保障的人群,以使得他们与待分配的房源或货币补贴一一对应,是住房保障轮候常态化的难题。
深圳正在向香港和新加坡学习,香港有非常严谨的轮候和退出制度。
据香港公屋联会总干事何伟民介绍,在目前的香港公屋轮候册上,有超过11万人等候“上楼”。而已经住进全香港大约200个公共屋邨的约为280万人,再加上住进居屋的60万人,香港约有一半人都住在公营房屋。
目前香港公屋平均轮候时间是3年,平均每人居住标准是11.2平方米,如果一个人居住超过30平方米,港府有权将房屋收回再分配一个较小的单位,除非居住的是60岁以上的长者。
此外,根据香港房委会于1987年推行的公屋住户资助政策,凡是在公屋单位居住满10年的租户,须在往后每2年申报收入一次。
而深圳保障房尚无完整的数据以及分配、轮候和退出机制。廉租房、公租房一旦获得资格,并无明确退出时间;而2011年7月之前的经适房在购买5年之后,即可上市转手交易。
根据《深圳保障房性住房条例》,购买保障房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仅在出现以下4种情况时,政府可收回:已另行购买拥有住房的;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因银行实现抵押权而处置保障性住房的;需要转让所购保障性住房的。
万科总裁郁亮向记者坦言,目前内地仍无一个城市建立了良好的保障房分配、轮候和退出制度,这是保障房最大的问题所在。
对此,本报记者了解到,深圳正在探索建立保障房综合管理平台,逐步整合相关部门的人口、资产、户籍、住房、职称、学历和纳税年限等政务信息,以建立常态协作的工作机制。
“基础信息还是第一步,首先要弄清楚有多少需要保障的人群,才能确定需要提供多少住房,怎样提供,以及如何退出等问题。”据参与上述工作的人士介绍,深圳第二次保障房申请,先后通过协调规划国土委、公安局、交警局等9个相关职能部门和30多家商业银行,实行“九查九核”,4次公示,淘汰率高达32.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