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对于马钢来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日子。
就在这一天,马钢股份公司《废钢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化工能源公司增资协议》、《嘉华建材公司增资协议》和2019-2021年与废钢公司《持续关联交易协议》、与化工能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协议》、与嘉华建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协议》,新一轮2019-2021年《矿石购销协议》、《节能环保协议》、《持续关联交易协议》、《金融服务协议》,提高2018年年度交易上限的《持续关联交易补充协议》、《节能环保补充协议》共计12项关联交易协议在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全部获得独立股东批准。其中,《金融服务协议》以53.84%的赞成率艰难通过,其他11项协议均以近100%的赞成率高票通过。至此,股份公司从年初开始策划、4月份正式启动、历时10个月,今年关联交易工作中最重要也是难度最大的独立股东批准程序圆满完成。
12项关联交易协议一次性顺利获得独立股东批准,对于马钢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是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未来三年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也是马钢实现转型发展和战略落地的重要支撑。
知之非难,行之不易。独立股东能够批准12项协议,马钢上下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挂帅,组建了由计财部牵头,董秘室、管理创新部、市场部、工程与设备管理部等单位参与的项目团队,同时,除按照香港联交所的规定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以外,还聘请了财务顾问、价格专项顾问及境内外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作为坚实后盾和坚强保障。回顾关联交易工作历程,激励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再次踏上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