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对跨产权专业化经营管理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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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酒钢内部跨产权专业化经营的管理行为,理顺跨产权专业化经营的管理关系,集团公司日前制定下发《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跨产权专业化经营管理规范(暂行)》(以下称《规范》)。《规…
为了规范酒钢内部跨产权专业化经营的管理行为,理顺跨产权专业化经营的管理关系,集团公司日前制定下发《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跨产权专业化经营管理规范(暂行)》(以下称《规范》)。
《规范》提出,跨产权专业化经营是指按照集团公司专业化经营要求,集团公司下属的资产权属单位将相关资产委托专业化经营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和整体经营。
《规范》明确了集团公司跨产权专业化经营的基本原则,即:两权分离原则。托管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资产权属单位享有资产所有权但不得干预具体经营过程,专业化经营单位享有经营权并开展经营活动。充分授权原则。资产权属单位将资产委托专业化经营单位进行管理,给予专业化经营单位充分的管理授权,专业化经营单位正常行使对托管资产的管理权力。责任明晰原则。专业化经营单位、资产权属单位负责完成集团公司按照业务范围分别下达的经营目标并独立核算,集团公司依据两家单位的管理报表进行绩效考核。有效监督原则。集团公司对资产权属单位授权的充分性、及时性进行重点监督,对专业化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重点监督,包括直接就托管资产相关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经营过程进行审计。
《规范》从资产管理、授权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对跨产权专业化经营的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并明确了专业化经营单位、资产权属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违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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